可分之債
可分之債
可分之債是“不可分之債”的對稱。多數人為當事人能承擔或享有的履行標的為可分物的債。標的物可分是指物不因分割而損害其經濟用途,減少其經濟價值或變更其性質。可分之僨可依法律規定而成立,也可依當事人的約定而成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或合同另有約定外,各債權人或債務人按份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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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之債是“不可分之債”的對稱。多數人為當事人能承擔或享有的履行標的為可分物的債。標的物可分是指物不因分割而損害其經濟用途,減少其經濟價值或變更其性質。可分之僨可依法律規定而成立,也可依當事人的約定而成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或合同另有約定外,各債權人或債務人按份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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