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
綜合防災規劃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其幾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後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併編寫。
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製,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應急預案的類型有以下四類:
應急行動指南或檢查表
針對已辨識的危險制定應採取的特定的應急行動。指南簡要描述應急行動必須遵從的基本程序,如發生情況向誰報告,報告什麼信息,採取哪些應急措施。這種應急預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對相關人員要進行培訓,有時將這種預案作為其他類型應急預案的補充。
應急響應預案
針對現場每項設施和場所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況,編製的應急響應預案。應急響應預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險狀況,明確有關人員在緊急狀況下的職責。這類預案僅說明處理緊急事務的必需的行動,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訓、演練等)和事後措施。
互助應急預案
相鄰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制定的應急預案。這類預案適合於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以及高風險的大企業,需要高效的協調管理。
應急管理預案
應急管理預案是綜合性的事故應急預案,這類預案詳細描述事故前、事故過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麼時候做,如何做。這類預案要明確制定每一項職責的具體實施程序。應急管理預案包括事故應急的4個邏輯步驟:預防、預備、響應、恢復。
四類四級
總體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類:
自然災害
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事故災難
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
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概念分類
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設備、設施、場所和環境,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財產與環境損失,就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應急救援的設備、設施、條件和環境,行動的步驟和綱領,控制事故發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預先做出的科學而有效的計劃和安排。
應急預案可以分為企業預案和政府預案,企業預案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由企業負責,政府預案由政府組織制定,由相應級別的政府負責。根據事故影響範圍不同可以將預案分為現場預案和場外預案,現場預案又可以分為不同等級,如車間級、工廠級等;而場外預案按事故影響範圍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區縣級、地市級、省級、區域級和國家級。
應急預案還可以按照行業來分,比如信息安全應急預案就是有效應對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關鍵。
類型
國家應急預案
1、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2、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3、國家地震應急預案
4、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5、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7、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
8、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
9、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10、國家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1、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2、國家核應急預案
13、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4、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15、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6、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17、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18、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9、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待發布)
20、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待發布)
21、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待發布)國務院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國務院應急預案
1、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2、鐵路防洪應急預案
3、鐵路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4、鐵路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5、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7、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9、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10、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預案
11、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2、風暴潮、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
13、赤潮災害應急預案
14、三峽葛洲壩梯級樞紐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15、中國紅十字總會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6、國防科技工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7、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8、城市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19、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0、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1、鐵路交通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22、鐵路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23、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24、鐵路網路與信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5、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6、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7、網際網路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28、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9、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0、特種設備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31、重大林業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
32、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3、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4、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5、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6、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7、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
38、國家醫藥儲備應急預案
39、鐵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40、水生動物疫病應急預案
41、進出境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案
4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民用航空器應急控制預案
43、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
44、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應急預案
45、煤電油運綜合協調應急預案
46、國家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47、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48、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9、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0、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1、海關係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52、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
53、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54、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55、新華社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
56、外匯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7、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應急預案
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通常是指一個組織為了應對各種意外事件的發生所做的準備以及在事件發生后所採取的措施。
網路安全應急預案相關技術
計算機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響應的對象是指針對計算機或網路所存儲、傳輸、處理的信息的安全事件,事件的主體可能來自自然界、系統自身故障、組織內部或外部的人、計算機病毒或蠕蟲等。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三個目標,可以把安全事件定義為破壞信息或信息處理系統CIA的行為。
比如:
1.破壞保密性的安全事件:比如入侵系統並讀取信息、搭線竊聽、遠程探測網路拓撲結構和計算機系統配置等。
2.破壞完整性的安全事件:比如入侵系統並篡改數據、劫持網路連接並篡改或插入數據、安裝特洛伊木馬(如BackOrifice2K)、計算機病毒(修改文件或引導區)等。
3.破壞可用性(戰時最可能出現的網路攻擊)的安全事件:比如系統故障、拒絕服務攻擊、計算機蝗蟲(以消耗系統資源或網路帶寬為目的)等。但是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CIA界定的範圍太小了,比如以下事件通常也是應急響應的對象。
4.掃描:包括地址掃描和埠掃描等,為了侵入系統尋找系統漏洞。
5.抵賴:指一個實體否認自己曾經執行過的某種操作,比如在電子商務中交易方之一否認自己曾經定購過某種商品,或者商家否認自己曾經接受過訂單。
6.垃圾郵件騷擾:垃圾郵件是指接收者沒有訂閱卻被強行塞入信箱的廣告、政治宣傳等郵件,不僅耗費大量的網路與存儲資源,也浪費了接收者的時間。
7.傳播色情內容:儘管不同的地區和國家政策不同,但是多數國家對於色情信息的傳播是限制的,特別是對於青少年兒童的不良影響是各國都極力反對的。
8.愚弄和欺詐:是指散發虛假信息造成的事件,比如曾經發生過幾個組織發布應急通告,聲稱出現了一種可怕的病毒“Virtual Card for You”,導致大量驚惶失措的用戶刪除了硬碟中很重要的數據,導致系統無法啟動。
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活動
第一、在事件發生前事先做好準備,比如風險評估、制定安全計劃、安全意識的培訓、以發布安全通告的方式進行的預警、以及各種防範措施。
第二、在事件發生后採取的措施,其目的在於把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這些行動措施可能來自於人,也可能來自系統,不如發現事件發生后,系統備份、病毒檢測、後門檢測、清除病毒或後門、隔離、系統恢復、調查與追蹤、入侵者取證等一系列操作。
地方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省級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層政權組織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體系。通常完整的企業級應急預案由總預案、程序文件、指導說明書和記錄四部分構成。
火災應急預案
(1)總則:說明編製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製依據、適用範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3)預警和預防機制: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建議分為四級預警)。
(4)應急響應:包括分級響應程序(原則上按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啟動相應預案),信息共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新聞報道,應急結束等11個要素。
(5)後期處置: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7)附則:包括有關術語、定義,預案管理與更新,國際溝通與協作,獎勵與責任,制定與解釋部門,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等。
(8)附錄:包括相關的應急預案、預案總體目錄、分預案目錄、各種規範化格式文本,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等。
應急預案
1)組建編製隊伍
預案從編製、維護到實施都應該有各級各部門的廣泛參與,在預案實際編製工作中往往會由編製組執筆,但是在編製過程中或編製完成之後,要徵求各部門的意見,包括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門,工程與維修部門,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部門,鄰近社區,市場銷售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
2)危險與應急能力分析
⑴法律法規分析
分析國家法律、地方政府法規與規章,如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消防法律、法規與規程,應急管理規定等。
調研現有預案內容包括政府與本單位的預案,如疏散預案、消防預案、工廠停產關閉的規定、員工手冊、危險品預案、安全評價程序、風險管理預案、資金投入方案、互助協議等。
⑵風險分析
通常應考慮下列因素:
①歷史情況。本單位及其他兄弟單位,所在社區以往發生過的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危險物質泄漏、極端天氣、交通事故、地震、颶風、龍捲風等。
②地理因素。單位所處地理位置,如鄰近洪水區域,地震斷裂帶和大壩;鄰近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貯存、使用和運輸企業;鄰近重大交通幹線和機場,鄰近核電廠等。
③技術問題。某工藝或系統出現故障可能產生的後果,包括火災、爆炸和危險品事故,安全系統失靈,通訊系統失靈,計算機系統失靈,電力故障,加熱和冷卻系統故障等。
④人的因素。人的失誤可能是因為下列原因造成的:培訓不足,工作沒有連續性,粗心大意,錯誤操作,疲勞等。
⑤物理因素。考慮設施建設的物理條件,危險工藝和副產品,易燃品的貯存,設備的布置,照明,緊急通道與出口,避難場所鄰近區域等。
⑥管制因素。徹底分析緊急情況,考慮如下情況的後果:出入禁區,電力故障,通訊電纜中斷,燃氣管道破裂;水害,煙害,結構受損,空氣或水污染,爆炸,建築物倒塌,化學品泄漏等。
⑶應急能力分析
對每一緊急情況應考慮如下問題:
①所需要的資源與能力是否配備齊全。
②外部資源能否在需要時及時到位。
③是否還有其他可以優先利用的資源。
3)預案編製
4)預案的評審與發布
5)預案的實施
1)應急預案培訓的原則和範圍
應急救援培訓與演習的指導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為原則。
應急培訓的範圍應包括:
(1)政府主管部門的培訓。
(2)社區居民的培訓。
(3)企業全員的培訓。
(4)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
2)應急培訓的基本內容
基本應急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報警。
(2)疏散。
(3)火災應急培訓。
(4)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
在具體培訓中,通常將應急者分為5種水平,即初級意識水平應急者;初級操作水平應急者;危險物質專業水平應急者;危險物質專家水平應急者;事故指揮者水平應急者。
3)訓練和演習類型
根據演習規模可以分為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根據演習的基本內容不同可以分為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
美國是使用應急預案較早的國家之一。在20世紀50年代之前,應急救援還被看做是受災人的鄰居、宗教團體及居民社區的一種道德責任,而不是政府的責任。1967年,美國開始統一使用“911”報警救助電話號碼。20世紀60~70年代,美國地方政府、企業、社區等開始大量編製應急預案,不過,儘管如此,大約20%的地方政府到1982年還沒有正式的應急預案。1992年,美國發布《聯邦應急預案》(Federal Response Plan)。9·11之後的2002年,將FEMA包括在內的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DHS)成立。2004年,美國發布了更為完備的《國家應急預案》(National Response Plan)。
我國1949年以後,開始經歷了單項應急預案階段,直到2001年才開始進入綜合性應急預案的編製使用階段。
在我國的煤礦、化工廠等高危行業,一般會有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公安、消防、急救等負責日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部門,都已制定各類日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20世紀80年代末,國家地震局在重點危險區開展了地震應急預案的編製工作,1991年完成了《國內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預案》編製,1996年,國務院頒布實施《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大約在同一個時期,我國核電企業編製了《核電廠應急計劃》,1996年,國防科工委牽頭制定了《國家核應急計劃》。
2001年開始,上海市編製了《上海市災害事故緊急處置總體預案》;2003年9月,由於SARS的影響,北京市發布了《北京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預案》;同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成立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工作小組,開始全面布置政府應急預案編製工作。
我國於2006年1月8日頒布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同時還編製了若干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以及若干法律法規。截至2007年初,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各基層單位共制定各類應急預案超過150萬件。
隨著2006年1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出台,我國應急預案框架體系初步形成。是否已制定應急能力及防災減災應急預案,標誌著社會、企業、社區、家庭安全文化的基本素質的程度。作為公眾中的一員,我們每個人都應具備一定的安全減災文化素養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應急管理知識。
應急概念是對應於特重大事故災害的危險問題提出的。危險包括人的危險、物的危險和責任危險三大類。首先,人的危險可分為生命危險和健康危險;物的危險指威脅財產和火災、雷電、颱風、洪水等事故;責任危險是產生於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一般又稱為第三者責任險。其中,危險是由意外事故、意外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蘊藏意外事故發生可能性的危險狀態構成。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災害、環境公害及認為破壞的應急管理、社會、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之上。應包括以下幾個重要的子系統:完善的應急政治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
城市化的高速發展,使得人口和經濟迅速向城市集中。由於城市是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技中心,具有人口集中、產業集中、財富集中、建築物與構築物集中和各種災害集中的特點,一旦發生事故災害,將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在這種情況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經濟的威脅就表現的日益突出。當前在中國,應急管理也已經上升為國家關注層面。目前突發公共事件所包含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超過20萬人,傷殘超過200萬人,經濟損失超過6000億人民幣,公共安全形勢嚴峻。
危機管理過程論認為,危機管理可以分解為如下兩個層面和兩個階段:危機前對策——預防減災和事前準備;危機后對策——快速應對和恢復平常。基於此,從時間脈絡上可將公共危機應急管理分為預警階段、準備階段、應急處置階段、評估恢復階段這四個階段。我們也依據此處理流程設計了系統的整體框架功能。
系統功能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危險性分析內容包括區域內企業、商業、交通運輸狀況、人口分布狀況,該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及場所狀況等。在我們系統裡面,綜合描述有所有的這些危險源,提供便捷的查詢操作,並能利用緩衝區分析、最佳路徑分析等功能輔助風險分析。
預防與預警:
包括危險源監控、預警行動、信息報告與處理等等。系統可以調用已有的視頻監控等系統,用於實時監控危險源;萬一有事故發生時,能對比預警條件,根據提示的信息發布程序,將信息迅速發送出去。
應急響應: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條件,調出對應的應急預案,其中規定有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內容,操作人員跟著定義好的應急預案按步操作即可完成響應程序規定的操作。
信息發布:
通過網路實時發布事件的動態,統一指揮調度應急救援人員。
後期處置:
系統可以提供統計分析功能用於評估事故損失以及影響範圍與大小,也可方便的修改應急預案並進行保存。在恢復重建階段,可利用系統進行重建方案的審查與評估。
監督管理
在計算機三維環境中模擬演練應急預案,培訓應急隊伍,評估預案的可行性。
三維模擬訓練系統的必要性
如何強化我國重大事故應急演習機制,以開放式演習方式代替照本宣科式的表演性演習方式,積累應急演習的經驗,找出應急體系中的弱點,是目前應急體系建設中急需解決的一個問題。應急模擬演練系統通過對各類災害數值模擬和人員行為數值模擬的模擬,在虛擬空間中模擬災害發生、發展的過程,以及人們在災害環境中可能做出的各種反應;並在演練平台上,在最大限度模擬實際災害的條件下,開展應急演練。在此基礎上,制定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數字化應急預案。應急模擬演練系統可以用來訓練各級決策與指揮人員、事故處置人員,發現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檢驗和評估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提高應急能力。系統可以使企事業單位能夠運用現代化手段,加強協調能力和應急能力,使應急演練科學化、智能化、虛擬化。
三維模擬訓練系統介紹
三維模擬通過對成熟計算機技術進行系統整合,在虛擬現實三維虛擬現實引擎平台(如VRP)的基礎上,以現有的“虛擬現實與模擬技術”、“三維互動技術”、“物理模擬技術”、“網路技術”、“資料庫技術”等為基礎,通過對各項技術的重構和整合,建立起一套低耦合、高擴展性、靈活的模擬引擎,從而構建動態預案及互動式訓練系統平台。
三維應急模擬演練系統可以廣泛應用於石油,電力,鋼鐵,冶金,煤礦,化工,航空,機場,運動場館,地下管道,地鐵,公路,自然災害,反恐等需要三維可視化用於決策和分析的領域。
虛擬演練子系統
是為了滿足應急演練和各種預案落實和考核的需要,建立在虛擬現實和災害模擬技術的基礎之上。系統通過對災害現場和災害過程的模擬模擬,為參訓者在計算機系統上提供執行各項應急救援任務的虛擬環境。參訓者在此環境中按照職能和任務的不同,模擬不同的角色,各角色相互合作,協同訓練,完成所設定的任務。
1.虛擬演練子系統主要包括兩種訓練模式:預案訓練模式和突發事件訓練模式。
預案訓練模式是指受訓者按照預案規定的內容,各司其職,完整地按照預案執行救援的全過程。預案訓練將預案變得可以執行,並形成了一個考核手段。
突發事件訓練模式就是在訓練的過程中,由系統操作人員進行干預操作,比如:突然設置一次“爆炸”,突然改變“風向”等等。突發事件的訓練是對突發事件的反應和指揮能力。
2.虛擬演練子系統主要包括以下模塊:場景任務設置模塊、角色訓練模塊、數據查詢模塊、訓練控制模塊、記錄/編輯模塊、考核模塊。
a.場景任務設置模塊
根據不同的訓練目標和任務,為訓練提供一個虛擬的訓練場景,並在場景內設置相應的災害或突發事故現象,形成一個逼真的虛擬演練環境。
b.角色訓練模塊
演練系統提供針對不同角色進行訓練的功能。根據登陸的不同角色,系統提供不同的能力和許可權。根據在應對災害時職責和所需能力的不同,角色主要包括以下幾類:群眾、社會救援力量、現場專業救援力量,指揮中心等
c.數據查詢模塊
在訓練過程中產生大量數據,查詢模塊目的是方便決策者查詢、觀看和使用這些數據。系統提供各種工具和功能,可方便對訓練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觀看和數據查詢。
d.訓練控制模塊
演練環境是由“場景及任務設置模塊”初始化設置確定的。但為了提高對突發事件處理能力的訓練效果,需要在訓練的途中,添加各種突發事件。為此系統提供在訓練過程中,提供人為添加和改變演練環境的功能。具體功能包括:天氣(外部環境)狀況調整、災情狀況調整、救援力量調整、新任務下達、其他突發事件等。
e.記錄/編輯模塊
記錄並能回放整個訓練過程,包括所有的事件細節、處理過程、通訊語音錄音等。該模塊為訓練總結、處置預案生成等提供手段。
f.考核模塊
考核分為預案演練考核和突發事件演練考核。
預案演練考核是根據預案演練的結果,對比已有預案,併產生考核結果。考評結果與演練記錄均可進行保存、分發和查詢。
突發事件演練考核是在訓練過程中或結束后,可由參加演練評審專家進行實時或事後點評,提供點評和記錄工具。考評結果與演練記錄均可進行保存、分發和查詢。
在出現突發事件的情況下,當實際的災害情況滿足預案中給出的啟動條件時,應急預案才可以啟動。
國家的總體應急預案中對於啟動的規定是:“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這個規定就相對原則性,而有些具體的預案可能會規定得非常細緻。例如,“在24小時內的降雨超過45毫米時,啟動城市排水應急預案”,或“降水量超過每小時20毫米,即啟動城區道路排水應急預案”。
根據對以往預案啟動情況的了解與分析,可以發現有時候儘管沒有達到預案啟動的物理條件,但事件卻已經造成了很嚴重的破壞性後果,此時,如果按照預案啟動條件的要求,是不能夠啟動預案的,但事情卻又非常緊急。因此,應該在預案中設置不同的啟動條件,包括定量化的條件和很難定量化的後果條件,滿足啟動的條件之一,即可啟動應急預案。
預案也應該在適當的時候予以終止。終止條件一般在預案中有事先的規定,通常會是當前的災害發展態勢已經被遏制,或者已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此時,一般性的應對措施就足以完成對事件的控制,並有望在比較短的時間內消除事件,進入全面恢復階段。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也應該予以撤銷。
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從性質上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