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教育
馬來西亞教育
馬來西亞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它的教育發展可分為四個時期:①公元200~1785年,這個時期的教育的特徵是佛教統治學校。②1786~1948年,這一時期馬來西亞淪為英國殖民地,其教育特徵是建立以英國教育為模式的殖民教育體系。③1948~1962年,這一時期馬來亞脫離英國取得獨立,成立馬來亞聯合邦,其教育特徵是發展多民族的教育,縮小各民族的文化差異。④1963年成立馬來西亞聯邦以來,教育的特徵是發展獨立自主的馬來西亞的新教育制度,體現教育的民族性。7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發展的需要,高等教育發展較快。1971年全國大學生僅有15899人,1975年已增至30126人。
目錄
教育行政 馬來西亞的教育行政管理,主要分為聯邦和州兩級。聯邦教育部設教育規劃委員會、中央課程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和發展委員會,負責國家一級重大教育決策問題。聯邦教育部內分兩個部門:①行政管理部門,包括財政與會計、發展與供應、學業成績與訓練、建設與服務、行政機關、高等教育和外事工作等科。②專業部門,包括教育規劃與研究、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師範教育、伊斯蘭宗教教育學校、課程發展中心、聯邦學校視導等科。各州教育局負責貫徹聯邦教育部制定的教育方針政策,執行上級教育部門的決議,管理本州各級各類學校。州教育局長是本州最高教育行政官員。教育局裡有高級教育行政人員和一般行政辦事人員等。教育經費主要由聯邦政府支付,並用各州地方教育稅加以補助。
學制 小學 6年,初中3年,高中2年,大學3~6年,各種學院2~3年。兒童 6歲入學,小學教育免費,但非強迫義務教育。學校可用馬來語、漢語、泰米爾語等不同語言進行教學。小學畢業自動升學,可以繼續讀 3年初中。初中畢業后可獲初中考試合格證書。高中分為 3類:普通文科學校,普通理科學校,職業技術學校。高中畢業后,學生可參加職業技術教育證書考試或普通教育證書考試。考試合格者可受 2年中學后教育,並能取得高等學校證書。小學教師和初中教師由教育部設立的師範學校培養,學製為 2年。進師範學校學習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參加馬來西亞普通教育證書考試或職業技術教育證書考試合格者;二是有馬來語學業分數和另外兩門學科的分數。職業技術學校教師由職業技術師範學校培養,學製為 3年。高中教師和中學后的學校教師,通常由馬來西亞大學教育專業培養,學製為 1年。技術大學和農業大學也為培養教師開設專門課程。此外,馬來西亞聯邦教育部的教師培訓處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在職業務進修與提高。
馬來西亞教育發展的總趨勢有兩大特點:①通過統一的教育目標,統一的教育制度和統一的課程內容以加強國家的統一基礎。②通過發展教育事業,擴大就業機會,增加國民經濟收入,以經濟和教育手段來加快馬來西亞社會的改組過程,建立新型的現代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