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發

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唐文發,男,漢族,1965年11月出生,湖南新寧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現任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株洲市公安局局長。

人物履歷


1985.09—1988.06,邵陽師專中文專業學習
1988.06—1993.06,湖南省漣邵礦務局牛馬司煤礦子弟學校教師
1993.06—1994.05,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研究科科員
1994.05—1996.04,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研究科副科級幹部
1996.04—1997.04,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研究科副科長
1997.04—2001.04,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研究科副科長、正科級幹事
2001.04—2006.02,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其間:2000.09—2002.12湖南行政學院法律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2006.02—2006.04,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調研員
2006.04—2014.12,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其間:2004.09—2007.06湖南師範大學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14.12—2015.08,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5.08— 2021.10,岳陽市公安局督察長
2015.08—2021.11,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2015.08— ,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21.11—,株洲市公安局局長
2022.01—,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免信息


2014年12月29日,岳陽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十五次會議,決定任命:唐文發為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岳陽市公安局局長。
2017年1月9日,湖南省岳陽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當選為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3月29日,岳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唐文發為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局長。
2021年10月22日,岳陽市人民政府決定:免去唐文發同志的岳陽市公安局督察長職務。
2021年11月23日,株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唐文發為株洲市公安局局長。
2021年11月26日,岳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免去唐文發的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岳陽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2022年1月1日,株洲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唐文發當選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工作分工


領導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協助分管政法、消防方面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市國安局、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
聯繫九三學社岳陽市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綜治辦、市維穩辦、市委610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