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電廠
貴陽電廠
1、、1938年初,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與貴州省政府達成協議,合辦貴陽電廠,由資源委員會拆遷原官辦貴陽電燈廠兩台直流發電機(容量150KW),並派技術人員來黔改組原來的貴陽電燈廠。
2、是年7月,貴陽電廠成立,由資源委員會委派工程師範壽康擔任廠長,原電燈廠廠長韓德舉任副廠長。同時,在水口寺地區購買地皮,於同年10月動工興建發電所廠房,另由資源委員會派技術員工從湖南拆遷機組裝運到貴陽。
4、從1942年起,資源委員會為增添貴陽電力供應,決定在修文建水力發電站,修修停停,直到1951年才開始供電。
1、貴陽電廠1939年、1942年擴建后,用戶增多,特在西湖路購置地皮,擴建西湖營業所,把營業、供電集中辦公,會計、材料兩課也搬到了一起。貴陽電廠1938年前,由貴州省政府建設廳領導。
3、1944年貴陽電廠由三等廠升格為二等廠,廠長改稱經理,范壽康、韓德舉、奚長年先後擔任經理。工務長改稱工程協理(由工程師兼任),事務長改稱管理協理(管理師兼任),水口寺發電所設立主任,其餘原有股室,改組為課室。工程協理領導水口寺發電所及發電、供電兩課,主任課長均須副工程師以上人員兼任。管理協理領導總務、會計、營業、材料四課。各課課長由資源委員會直接任命,課下設股,股長由經理推薦報請資源委員會審批後由廠長任命。經理有權錄用一般員工,但不得超編。
4、1949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貴陽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建設接管部對其進行了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