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武合體運動
公武合體運動
這種思想早在國學和水戶學中就已出現,但在面臨外來壓迫的危機下才形成具體的實際政治運動。
公,指朝廷;武,指幕府或強藩。公武合體運動,有以幕府為中心的,
也有以強藩為中心的。這兩種公武合體運動一方面與尊攘運動矛盾交錯,同時在它們之間也相互進行較量。以幕府為中心的公武合體運動,發生在井伊政權到久世、安藤政權期間,孝明天皇之妹和宮與第十四代將軍德川家茂的結婚問題,是這一運動的代表性事件。其目的是想通過政治婚姻而使公武結合。以強藩為中心的公武合體運動是由長州藩和薩摩藩分別推進的。
長州藩有長井雅樂的《航海遠略》策,就從幕府接受朝廷之命進行開國的政策。薩摩藩的島津久光主張迫令幕府尊奉敕使,進行幕政改革,使強藩加入幕府政權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