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湘潭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1、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全市計劃生育事業的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估。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3、綜合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劃生育技術和葯具發行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工商行政、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對計劃生育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場進行監督與管理。 4、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性、公益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5、編報市級計劃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管理機關及直屬二級機構的財務和國有資產。 6、制訂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編製等工作。 7、指導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組織協調計劃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文件、報告;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檔案、老齡老乾;指導計劃生育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計生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的有關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市計劃生育科教管理中心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編製市計劃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指導計劃生育系統的財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規章,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來信來訪;對計劃外生育社會撫養的徵收、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計劃統計科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縣市區制訂人口計劃;擬定計劃生育目標管理方案;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指導計生系統計算機的應用與開發;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宣傳教育科
制訂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和單位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規範人口與計劃生育對外宣傳口徑和宣傳品的管理;指導各地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科學技術科
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科學研究規劃;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擬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葯具和避孕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制度;對計劃生育技術、葯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劃;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
流動人口管理科
組織宣傳、學習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範基層管理程序和文書;認真調查研究流動人口管理,擬定流出、流入人員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定期進行流動人口管理的督查;督促縣鄉規範操作高效使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