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音:zhū fānɡ。治所在今 江蘇省 丹徒縣 東南。《左傳·昭公四年》:“秋七月,
楚子 以諸侯伐 吳 ……使 屈申 圍 朱方。”杜預 註:“朱方,吳 邑。”《史記·吳太伯世家》:“王餘祭 三年,齊 相 慶封 有罪,自 齊 來犇 吳。吳 予 慶封 朱方 之縣,以為奉邑。”裴駰 集解引《吳地記》:“朱方,秦 改曰 丹徒。”南朝 宋 謝靈運 《廬陵王墓下作》詩:“曉月發 雲陽,落日次 朱方。”唐 蕭穎士 《江有歸舟三章並序》:“南條 北固,朱方 舊里。”清 張一鳴 《登金山》詩:“白下 朱方 頻戰伐,吳 頭 楚 尾總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