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彈
彈頭由橡皮製成的非致命性彈藥
橡皮彈,又叫非殺傷性動能彈藥,屬於非致命性彈藥,因彈頭是用有一定硬度的橡皮製成。因此擊中目標時一般只會對錶面產生傷害,該彈頭具有緩衝作用,能夠使彈藥在近距離發射時,一般只對目標的表面產生傷害,其喪失行動能力但同時不容易造成重傷或者死亡。
橡皮彈
橡皮彈
橡皮彈不過是一種“非致命性”或者“低致命性”武器,它與化學刺激物質和電擊槍一樣,擊中目標后可導致其喪失行動能力但同時不會造成重傷或者死亡。
用於防暴驅散,是非殺傷性任務時使用的一種動能打擊失能彈藥,目的是用來驅散震懾和癱瘓目標人。藉助發射動能來打擊目標使其失去反抗能力。
自20世紀70年代橡皮彈初次使用以來,就一直受到醫學專家、人權組織和政府官員的指責。他們認為,這種所謂的非致命性武器也能“殺人”。
與真正的子彈一樣,橡皮子彈也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危險程度取決於發射方式。
研究人員曾對以色列軍隊使用橡皮子彈彈壓巴勒斯坦人進行了研究。專家指出:“精確度不高,不適當的瞄準部位和使用範圍導致橡皮子彈造成大量傷亡。這種子彈不應被視為一種彈壓人群的安全方式。”在152名傷亡者身上,研究人員發現201處明顯損傷是由橡皮子彈擊中四肢、頭部、頸部、面部和胸部所致,說明以色列士兵瞄準部位不當,使用橡皮子彈時應該瞄準目標的下身,以免造成重傷。
橡皮彈
1987年至1993年,巴勒斯坦平民傷亡的屍檢報告顯示,以色列軍隊發射的橡皮子彈至少造成20人死亡。
2012年10月16日,韓國木浦海洋警察署所屬“3009”艦在全羅南道新安郡黑山面紅島以西北90公裏海上發現30餘艘“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雙方衝突中,一名中國船員被韓國海警發射的橡皮子彈擊中身亡。
橡皮彈事件圖冊
在衝突中,一中國船員張某(44歲)左胸部不幸被海警發射的橡皮子彈擊中。受傷后的張某立即被移送到“3009”艦接受急救后,用直升機再被送往木浦韓國醫院。當天18時許,張某因搶救無效身亡。
韓國稱尚不確定中國漁民系中橡皮彈死亡
韓國木浦海警署17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韓海警在執法過程中導致一名中國漁民死亡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木浦海警署署長江盛熙表示,16日15時10分許,韓國海警在全羅南道新安郡黑山面紅島西北90公裏海上發現了30多艘正在“非法捕魚”的中國漁船。韓海警迅速上前制止。江盛熙稱,中國一艘漁船對海警的執法進行暴力反抗,韓海警登船后發射了5枚橡皮子彈。前4發子彈射向無人區域,第5發子彈射中了44歲的中國船員張某。張某隨後被韓海警緊急送往醫院,但傷重不治身亡。江盛熙表示,尚不能確定中彈是張某的直接死因,需要法醫進行檢驗。
根據韓國海警執法規範,海警可發射橡皮子彈作為警告,而當非法捕撈者無視警告時,也可發射橡皮子彈進行“威懾”。
近年來,中韓兩國在雙方有爭議的專屬經濟區上時常發生爭奪漁場資源衝突。下為2004年以來兩國漁業衝突匯總:
2004年7月8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貨輪撞沉,一人死亡。
2008年4月7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貨輪撞沉,6人失蹤。
2010年9月1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商船撞沉,8人失蹤。
2010年12月18日一艘韓國巡邏艦衝撞中國漁船,造成一死一傷。
2010年12月28日一艘中國漁船被韓國商船撞沉,一人失蹤。
2011年12月12日一名韓國海警在扣押中國漁船時被船員揮舞的玻璃碎片刺傷身亡。
2012年10月16日一名中國漁民被韓國海警橡皮彈擊中死亡。
與使用致命彈藥一樣,當犯罪嫌疑人處於群眾聚集的場所,巡邏民警同樣不準用橡皮彈射擊,否則,將違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第十條的規定。犯罪分子處於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除外。
只有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時,警察在群眾聚集的場所才可使用橡皮彈。由於使用橡皮彈後果的不確定性,在處置群體性事件時,應嚴禁使用橡皮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