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
中央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器官中心”) 是2012年7月6日經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批複》批准成立,2013年1月正式組建開展工作,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直屬的中央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負責參與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動員、報名登記、捐獻見證、公平分配、救助激勵、緬懷紀念及信息平台建設等相關工作。內設4個部室:辦公室(財務)、捐獻部、宣傳部、信息部。
多年來,中國紅十字會順應社會需要、踐行自身宗旨、接受政府委託、依據法律授權逐步參與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作出了積極的貢獻。2007年3月國務院《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頒布,2010年3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接受原衛生部委託在全國試點啟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試點工作,2013年2月在全國全面推開,2015年實現了器官來源的根本轉型,公民捐獻成為唯一合法的器官來源渠道,2017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修訂案,將“參與、推動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明確為紅十字會的職責。
器官捐獻標識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
標識適範圍器官捐獻宣傳。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標識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
本標識為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專用。
組織目標
國家器官捐獻與移植相關的政策法規逐步完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已成立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專門負責器官捐獻工作。
業務範圍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作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直屬的中央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編製16人,主要負責參與全國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動員、報名登記、捐獻見證、公平分配、救助激勵、緬懷紀念及信息平台建設等相關工作。
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意見》(中紅字〔2012〕39號),《關於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的通知》(國衛醫發〔2014〕9號),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體系組織結構圖如下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體系工作流程圖如下: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
內設四個處級部室:辦公室(財務)、捐獻部、宣傳部、信息部 。
2003年8月22日
《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經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並於2003 年10月1 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器官捐獻的地方立法。
2006年2月10日
在深圳務工的四川籍農民工陳友余突發腦溢血去世后,無償捐獻肝、腎和眼角膜,成為第1例通過紅十字會開展的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
2007年3月31日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正式頒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等工作”。“國家通過建立人體器官移植工作體系,開展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推動工作,確定人體器官移植預約者名單,組織協調人體器官的使用。”
2008年8月26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在深圳召開“中國紅十字會宣傳、推動遺體(器官、組織)捐獻工作研討會”,時任中國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江亦曼參會並發表講話。會議討論制定《中國紅十字會關於貫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的實施辦法》及《開展遺體(器官、組織)捐獻工作的試點方案》及相關問題。
2009年8月25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衛生部在上海召開“全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會議”,探討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試點工作。時任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彭佩雲、常務副會長江亦曼,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等領導同志出席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深入討論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體系組織框架和試點工作方案等內容。
2009 年11 月16 日
時任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王偉與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等就聯合開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進行會談。
2010年1月25日
衛生部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出《關於委託中國紅十字會開展人體器官捐獻有關工作的函》(衛醫管函〔2010〕25號),正式委託中國紅十字會開展人體器官捐獻有關工作。
2010年3月2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衛生部在天津召開“全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啟動會”,部署在全國10 個省市啟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時任中國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王偉,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等領導出席會議並發表講話。
2010年6月26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衛生部在深圳聯合舉辦了第一期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培訓班。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郝林娜,衛生部醫管司副司長周軍等出席培訓班開班式。培訓班專門邀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器官捐獻協調員到會介紹經驗。
2010年7月17日
第四屆中國移植運動會暨器官捐獻日活動在天津舉辦。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華建敏出席並宣布運動會開幕,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天津市副市長、市紅十字會會長張俊芳、世界移植運動會創始人Maurice Slapak 等出席開幕式。有來自全國(包括港澳地區)和其他國家的近800 名接受過器官移植的人員參加了運動會。
2010年9月3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衛生部印發《關於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和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的通知》(紅總字﹝2010﹞70 號),正式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和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
2010 年12 月27 日
為規範人體器官分配,衛生部制定了《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和肝臟與腎臟移植核心政策》,並開發了中國肝臟、腎臟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逐步完善我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工作,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分配器官。
2011年2月28日
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重點討論了中國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分類標準、人體器官捐獻和捐獻后的救助原則及成立人體器官捐獻籌備專家組和獲取組織等內容。
2011年7月7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衛生部共同印發《關於將江蘇等三省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擴大至全省的批複》(中紅字〔2011〕45號)和《關於將內蒙古等五省區納入人體器官捐獻工作試點的批複》(中紅字〔2011〕46號),同意在江蘇、福建、湖北全省開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並將內蒙古、吉林、河南、廣西、陝西省列入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試點省(區)。
2011年8月8日
為進一步規範人體器官捐獻報名登記和協調員管理工作,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衛生部聯合下發了《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和《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管理辦法(試行)》。
2012年3月16日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專家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來自外科學、神經病學、重症醫學、免疫學、社會學、倫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專家委員30 餘人參加會議。會議向各位委員頒發了聘書,討論了關於器官捐獻基金和分配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2012年3月22日
全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總結會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
2013年6月1日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批准雲南、貴州、海南、黑龍江、甘肅、河北6省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至此,開展公民逝世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達25個。
2013年4月
經請示中共中央組織部同意,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黨組決定,沈中陽同志擔任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主任。
2013年2月25日
衛生部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共同召開了全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視頻會議,全面回顧總結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后的工作經驗,研究部署進一步推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
2013年1月5日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中國紅十字會賑濟救護部(以下簡稱“賑濟部”)進行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業務交接,正式開展工作。
2012年8月23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與衛生部在青島召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2012年底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在總會機關服務中心協調下,委託中招國際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順利完成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系統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正式啟動該項目建設。
2012年8月1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與衛生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意見》(中紅字[2012]39號),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對下一步器官捐獻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是今後一段時期內器官捐獻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012年7月6日
中編辦印發《關於設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批複》(中央編辦復字〔2012〕151 號),同意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設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動員、報名登記、捐獻見證、公平分配、救助激勵、緬懷紀念及信息平台建設等相關工作,核定財政補助事業編製16 名。
成果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4年4月2日共同在北京舉辦全國人體器官捐獻緬懷紀念暨宣傳普及活動。自2010年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開展至2014年3月31日,全國已累計完成捐獻1611例,累計捐獻器官4382個,這表明4382餘名器官衰竭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中國紅十字總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表示,儘管器官捐獻工作成績顯著,但“僅是萬里長征邁出的第一步”。她介紹,根據統計,我國每年約有30萬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術僅有1萬例左右,供需比約為1:30,而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這一比例為1:3,我國面臨嚴重的器官短缺。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網站於2014年3月1日試運行,2014年4月2日正式開通。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網站是我國器官捐獻工作進展、器官捐獻相關知識、器官捐獻志願登記以及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資格查詢等信息的權威發布網站。該網站將與全國各省、市、縣級登記管理機構及紅十字會網站進行鏈接,方便公眾訪問或進行器官捐獻志願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