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英照
賴英照
賴英照,台灣地區前“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1946年出生於台灣省宜蘭縣礁溪鄉,畢業於宜蘭農校之後,即先後完成“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碩士之學位修讀,繼而於1981年完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學位;深造回台後即師承美國證券法泰斗 Louis Loss,成為台灣著名財經法律學者,歷任“行政院副院長”、台灣省副省長。
賴英照
2007年8月,獲陳水扁提名為“司法院院長”並任大法官,提名案於咨請“立法院”於2007年9月27日同意后,於2007年10月1日辦理交接,接替卸任的“院長”翁岳生。2010年7月18日因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受賄風波,請辭獲准。
賴英照(右)
如同黨政高層所言“當初任命黃世銘當‘總長’,就是要加速推動司法改革”,若這是馬英九構思的廉能改革一環,正因黃世銘鐵面無私查辦自家人,才爆發司法官收賄案,又讓賴英照辭去“院長”職務,背後有因果循環關係。
法律人的背景與性格,讓馬英九謹守依法行政的分際,推動司法改革更堅持回到體制內,這從馬英九日前與民間司改會談話即可看出;他說,很多司法改革不一定要通過“修法”或經過領導人,可通過慣例一步一步做到。
包括推動“廉政署”、強化清廉問政、機關倫理規範等,馬英九堅持回到制度面改革;如同啟用黃世銘任“總長”的思維模式一樣,不容逾越或有所挑戰,即使貴為台灣地區領導人,也要節制行使權力。
只是在廉政改革的衝擊下,又衍生出賴英照、謝在全雙雙請辭的案外案,瞬間讓司法議題升高成政治危機;馬英九邀集黨政高層會商,一天內約談賴、謝兩人解決人事問題,展現不同於以往的執行力,跌破許多人的眼鏡。
面對如此重大人事案,照以往慣例,馬英九必先沉澱幾天再做決定,這次短短在兩天內迅速定案,重點是要“給司法界警醒”,要以大動作宣示當局推動改革的決心。
馬英九推廉政署、司法改革,原本與賴英照請辭是兩回事,但兩者有微妙的因果關係,馬當局似乎也通過這次司法院高層人事的調整,宣示啟動另一波廉政改革。
島內學者:淘汰制度欠缺
個人圖片集
民間組織:建立司法官評鑒機制
台民間關注司法改革的組織則聚焦司法官評鑒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他們指出,台現在約有1700名法官,是終身制,每年遭到彈劾記過的只有幾個,而法官的升遷調動懲處完全是在司法體系內完成,不受監督。
這些組織提出,法官評鑒機制應設於“司法院”之外,以利外部監督;評鑒事由應包含具體不適任現象;除被動接受民眾檢舉外,還應主動定期對法官進行全面性評鑒;懲戒決定機關應包含多數非官方代表,避免官官相護。
輿論壓力大,台“司法院長”辭職
賴英照
台北地方法院2010年7月14日就多名台灣司法官收賄為被告脫罪弊案作出裁定,3名法官、1名檢察官及2名懷疑為中間人的女性收押禁見。案件被台灣媒體稱為“史上最大司法官貪瀆案”,該案18日又添新“情節”:台“司法院長”賴英照在同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會面后獲准辭職。
島內輿論及法律界人士指出,賴英照辭職只是概括承擔政治責任。台司法界亂象已持續多年,弊案時有發生,改革舉步維艱。台有關方面只有徹底展現反腐決心,對法官的選才、監督、評鑒機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才能挽回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司法部門應全面自省,如果改善整頓仍只做“紙上功夫”,台灣的司法公信力將備受質疑,在公眾面前“恐難抬頭”。
——《聯合報》社論
“現在的司法人事制度中缺乏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機制。法官不是等到風紀出問題,行賄收賄鋃鐺入獄才要淘汰;審判品質粗劣,敬業精神不足,生活行止極度偏差等不堪擔任者,都應存有淘汰的機制。”
——《中國時報》評論
金額 4名司法官收賄800萬新台幣替人脫罪
賴英照
引發這一司法醜聞的主角是曾任苗栗縣縣長的台灣前民意代表何智輝。他被控貪污、背信等罪,2006年一審被重判19年;但今年5月台灣高等法院對何智輝改判無罪。此前,台“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已接獲檢舉,疑有法官、檢察官在何智輝案中收賄。7月14日,因涉嫌收賄為何智輝脫罪,台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橋地方檢察官邱茂榮,以及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友人黃賴瑞珍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據特偵組查證,這4名司法官涉嫌向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索賄、收賄800萬元新台幣,幫助其在新竹銅鑼開發貪污案中由一審重判19年,逆轉為更一審改判無罪。涉案過程中,4名司法官被懷疑互相通氣,並由其中的板橋地檢署邱姓檢察官擔任索賄收賄的“中介”。何智輝已逃脫,下落不明。台北地檢署15日下午對何智輝發布通緝,通緝有效期至2035年。
問責 台“司法院長”、高等法院院長請辭獲准
案情曝光后,台灣社會為之嘩然,更引爆一場台灣司法界的形象危機。由此案引發的司法醜聞愈演愈烈,東森新聞台16日報道稱,其中1名法官還捲入另一樁弊案,涉嫌收賄后將襲警致死的歹徒改判無罪。台灣地區司法主管機關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目前列入“正己專案”監控調查的共有11名風紀不正的司法官,其中一人經查為本次弊案嫌疑人,另有兩人涉嫌其他貪瀆弊案,近期將完成搜證、展開偵辦。
賴英照
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日前也向賴英照提出辭職。賴英照表示,黃水通18日上午再度表達堅定的辭職意願,他將正式批准黃水通的辭呈。
反思 民間團體呼籲建立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
有媒體發布的民調顯示,超過70%的受訪台灣民眾認為該案會影響他們對司法的信心。島內各界強烈呼籲台灣當局進行司法改革,加快有關立法,打擊、杜絕司法腐敗。
島內輿論指出,法官貪瀆由個人行為變成串聯共犯,說明司法正義進一步受到損害,情色權錢交錯橫流令人震驚的同時,也讓台灣司法界蒙羞。此外,涉案的4名司法官中,有一人兼任台司法部門“自律委員會”成員,司法系統自律機制的有效性也因此被質疑。島內一些關注司法改革的民間團體也呼籲,應儘快完成修訂司法官管理相關規定,建立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
面對社會的批評和質疑,台當局表示要大力肅貪並推動司法改革。馬英九表示,司法改革應有具體辦法,其中“法官法”立案對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建立很重要。台行政當局負責人吳敦義稱,將儘快成立“廉政署”,未來以團隊的力量和機制來懲貪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