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美術家協會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

甘肅現代美術肇始於民國年間,以常書鴻為代表的一批美術大師先後在隴原大地從事美術事業,並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解放后,一代又一代的美術工作者在黨的文藝方針指引下,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創作了一大批無愧於時代的優秀美術作品,形成了一支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美術隊伍,為繁榮甘肅的文藝事業做出了積極貢獻。甘肅省美術家協會成立於1980年。

機構簡介


甘肅美術歷史悠久,以彩陶藝術、青銅藝術為代表的遠古美術遺產一直為世人所關注。漢、唐以來,隨著絲綢之路的開通和東西方文化交流的頻繁,甘肅古代美術取得了輝煌成就,敦煌莫高窟麥積山石窟等堪稱民族藝術瑰寶,為中華民族美術史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頁。
1980年12月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選出理事58人,常務理事18人。陳伯希當選主席,段文傑、陳興華、耿漢、洪毅然、楊勝榮、朱冰當選副主席,羅承力為秘書長。甘肅省美術家協會第二屆代表大會於1990年11月6日召開,選出理事55人,常務理事20人。名譽主席陳伯希、段文傑、陳興華,朱冰當選為主席,曉崗、耿漢、何鄂、婁溥義、李寶峰、王福曾、李永長、郭文濤、莫建成、羅承力、馬芳華、關友惠當選為副主席,秘書長為李秀峰,副秘書長為張大剛、樊威。
甘肅省美協第三屆代表大會於2000年5月28日召開,出席會員代表106人,選舉理事55人,推選名譽主席:朱冰;顧問:曉崗、何鄂、婁溥義、李寶峰;莫建成當選主席;副主席:段兼善、李秀峰(專職)、韋博文、王鐵成、張學乾、顧國建、林斌、張萬凌(專職)、康金城、文岩、張衛平、樊威、楊立強、張大剛、李寶堂((2001年8月增補):秘書長張大剛(兼),副秘書長:樊威(兼)。現有全國美協會員119人,甘肅省美協會員1500人。20多年來,省美協推薦選送全省美術作品參加全國性各類美展活動數百次(屆),其中包括第六、七、八、九、十屆全國美術作品展覽;組織舉辦省級美術作品展覽(含省級以上各類聯展、個展等)近千次(屆)。

協會章程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章程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2000年5月28日通過)

總 則

第一條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甘肅省委領導的我省各民族美術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美術家和美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甘肅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美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文藝民主,團結和組織我省美術家和美術工作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美術事業,以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思想,更新觀念,開拓奮進,為把我省建設成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甘肅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按照自身的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對會員有協調、聯絡、服務的職責,在會務活動中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任 務

第五條 組織會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美術專業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廣大會員的思想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六條 組織和幫助會員深入生活、密切聯繫群眾、從生活中吸取創作營養,繼承中華民族優秀美術傳統和革命美術傳統,學習借鑒國外美術優秀文化成果,大膽進行藝術實踐,不斷探索,不斷創新,努力創作反映社會主義時代精神和人民建設新生活具有豐富內涵的作品。多出人才、多出精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奉獻給人民。對優秀創作成果和美術人才給予肯定和表揚。
第七條 加強理論研究,提倡和鼓勵各種學派的自由討論,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和各種藝術風格、流派的自由競賽。開展健康、正常的美術評論和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的美術批評。
第八條 尊重民族美術傳統和地方特點,開展美術交流。發現和培養各民族、各地區美術創作、評論、編輯、教育和翻譯的新生力量,不斷發展和壯大會員隊伍。
第九條 高舉愛國主義旗幟,開展中外美術交流,鞏固和擴大全省各民族美術家的大團結,增進港、澳、台和世界華人美術家的聯繫,增進世界各國美術家的友誼,為和平統一和世界和平、進步事業貢獻力量。
第十條 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聯繫,密切與政府有關部門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美術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

會 員

第十一條 我省各地州市文聯所屬美術家協會(包括省文聯企業團體會員美術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凡贊成本會章程,經本人申請、會員二人介紹(或團體會員組織推薦)報本會審批,履行手續后可為本會會員。
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作品人選三次本會主辦的全省性美術展覽;
2.從事美術史論和美術理論研究,有較高水平和成就者;
3.本人從事美術組織工作、美術教育、美術編輯、美術設計、美術建築、美術收藏和鑒定有顯著成績和貢獻者。
第+二條 本會會員有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交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團體會員單位接受本會委託,代為聯繫該地本會會員。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三條 本會依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違法犯罪觸及刑律者,經本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組 織

第+四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省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
1.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個人代表,由地州市美協(產業美協)和美術單位組織當地本會會員通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
第+五條 理事會由地州市美協、產業美協、美術單位從其主持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進行推舉,再經省會員代表大會履行選舉程序。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原單位推舉替補人選,報省美協常務理事會確認。
第十六條 全省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常務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七條 代表大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領導協會工作;常理會會議由主席或常務副主席召集。常務理事會聘任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負責處理本會日常會務工作,並參加常務理事會工作。根據需要設立必要的工作機構。
第十八條 本會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名譽職務。由常務理事會負責聘請。

經 費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1.國家撥款;
2.會員會費;
3.社會贊助;
4.其他合法收人。

附 則

第二十條 甘肅省美術家協會簡稱甘肅美協,會址設在蘭州。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甘肅省美術家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