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是中國古地名。西漢(前206~25)設交黎縣(今遼寧義縣境內),為遼西郡東部都尉治所。
東漢安帝元初二年(115),改交黎縣為昌黎縣,為遼東屬國治所。三國曹魏時期(220~265)屬幽州昌黎郡,郡縣同治。
晉武帝泰始十年(274),析
幽州的昌黎郡(領昌黎縣,賓徒縣,柳城縣3縣)、
遼東國、
玄菟郡、帶方郡、樂浪郡5郡國而設立
平州。昌黎縣遂屬平州昌黎郡。
十六國時先後屬
前燕、
前秦、後燕和北燕昌黎郡。東晉
太元五年(380年)前秦滅前燕,昌黎縣仍屬平州昌黎郡,郡治所遷至龍城(朝陽市境);太元九年(384年)
慕容垂建後燕,馮跋於東晉義熙五年(409年)滅後燕建北燕,都龍城,昌黎縣仍屬平州昌黎郡。
439年,北魏滅北燕,昌黎縣屬北魏營州昌黎郡。隋初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