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堅

高金堅

高金堅,男,漢族,1965年2月出生,浙江常山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浙江省衢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

2019年8月,高金堅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


1986.07-1991.12 常山縣委黨校教師
1991.12-1993.08 常山縣委宣傳部辦公室秘書
1993.08-1994.10 常山縣委宣傳部辦公室副主任
1994.10-1997.03 常山縣委宣傳部宣傳科長
1997.03-1998.04 常山縣委辦公室秘書
1998.04-1998.10 常山縣委辦公室調研科科長
1998.10-1999.09 常山縣委辦公室辦公會議成員、調研科科長
1999.09-2002.02 常山縣委辦公室副主任(2001.06-2002.02借用衢州市民政局辦公室工作)
2002.02-2002.04 衢州市移民辦主任(正科級)
2002.04-2007.05 衢州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2004.09任監察室主任(2002.04-2002.07參加衢州市第九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2003.03-2006.01參加浙江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畢業)
2007.05-2017.09 衢州市民政局黨委委員、市老齡辦副主任
2017.09-2019.06 衢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
2019.06-2019.07 衢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05 高金堅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經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紀委、衢州市監委對衢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高金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高金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以權謀私,優親厚友;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共財物和其他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高金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貪污、職務侵佔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紀委、衢州市監委決定給予高金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高金堅違紀違法所得退還有關單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鑒於高金堅自動投案,配合調查,如實供述監察機關還未掌握的違法犯罪行為,積極退贓,衢州市監委經集體研究,並報浙江省監委批准,在移送檢察機關時,依法提出從寬處罰建議。
審查調查期間,高金堅在其撰寫的懺悔材料中剖析,自己不知足、不知止,貪得無厭、慾壑難填,最終陷入違紀違法的泥潭不能自拔,現在後悔莫及。其本人表示真心認錯、悔錯,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