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
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
為適應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要求和軟體產業發展對人才的迫切需要,實現我國軟體人才培養的跨越式發展,教育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共同研究決定選擇部分高等學校,採取多項扶持政策,支持其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
首批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的高等學校(35所)
天津: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遼寧: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吉林大學
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
上海: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江蘇:南京大學東南大學
浙江:浙江大學
安徽: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建:廈門大學
山東:山東大學
湖北: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湖南大學
廣東: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重慶大學
四川: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雲南:雲南大學
陝西: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排名不分前後)
新增參照示範性標準辦學的高等學校(3所)
北京:北京交通大學
湖南:中南大學
天津:天津科技大學
(排名不分先後)
其中非985工程院校(5所)
北京: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雲南:雲南大學
陝西: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排名不分先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浙江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
天津大學,東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四川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復旦大學,東南大學,山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南開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
雲南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大學
(註:評估結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後,按學校代碼排列)
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
二、要將建設示範性軟體學院作為加大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力度,推進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重要舉措抓好。
三、提倡並鼓勵各示範性軟體學院與美國、印度、英國、以色列、愛爾蘭等國家的大學、軟體公司或企業開展合作辦學,特別要重視同國外軟體公司合作建立高年級學生的實習基地,使學生在學習階段就了解國際軟體產業的發展,逐步熟悉國際軟體產業市場,為他們以後的創業打下一個好的基礎。在同國外大學和軟體公司、企業的合作中,逐步建立起我國軟體人才成本低、質量好的優勢。
四、示範性軟體學院要大力推進教學改革和建設,按照國際通行規則組織實施教學活動。
五、示範性軟體學院應把保證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始終作為學院辦學的生命線。
六、示範性軟體學院也是試點性軟體學院,提倡和鼓勵根據自身特點,立足所在地區實際,選擇不同的國外大學或公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形成不同特色,不搞一種模式。
七、經批准的示範性軟體學院,原則上允許其按辦學成本制訂學費標準,報當地物價部門審批。
八、要把辦好示範性軟體學院同建設一批國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緊密結合起來。
各高等學校示範性軟體學院實行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最高限額標準為:本科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每生每學分學費標準最高不超過400元;工程碩士學位學生,每生每學分學費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完成本科及第二學士學位學業所需總學分數(含必修和選修課,下同)不高於80學分,完成工程碩士學位學業所需總學分數不高於40學分。
各學院院徽或所屬高校校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