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瑞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瑞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主管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多年以來,瑞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真履行本機構的職能,服務企業,服務社會,著力推進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多年被省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經貿)系統評為先進工業縣(市)、先進縣(市)經貿委(工信局)、省級行業管理先進單位,連續多年被贛州市政府評為經貿工作先進單位、工業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多次評為招商引資優質服務單位等榮譽。連年被評為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資、服務企業、安全生產、綜治工作先進單位。
(一)制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在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五)承擔優勢產業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動全市工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升級,推進產業集群式發展。
(六)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產、學、研結合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實施,推動先進位造業、軟體產業、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策劃、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核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承擔全市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工業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民用爆破物品和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著力協調優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十一)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參與工業園區規劃的擬定,推動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提出促進工業園區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評估認定。
(十三)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信息網路體系建設。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協調通信工作。
(十五)負責行政轄區內無線電的管理、監測,按照審批許可權審定無線電台(站)的布局和台址。
(十六)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市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網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承擔市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管理,指導全市政務網站建設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應用的培訓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市工業發展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工業發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與考核。
(十八)研究提出國家、省、贛州市對口部門用於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負責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九)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招商和對外交流合作。
(二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重要文件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信息編報,議案答覆,大事記、年鑒、市志編撰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文件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信息、檔案、機要、接待、保密、綜合治理、資產管理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監督檢查局屬單位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機關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內綜合性調研活動;負責政務公開、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製、考評、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經濟運行與企業服務科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幫助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重點扶持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的發展;負責組織工業考核評比工作;負責重要物資和重點企業的運輸協調;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負責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對全市各種經濟成分企業實行宏觀管理和指導,受理企業的投訴、舉報和信訪,協調有關部門優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建立政府與重點工業企業之間的聯絡溝通和信息服務平台;指導、協調市企業聯合會(市企業家協會)的工作;負責全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企業減負工作的協調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委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三)行業管理科
承擔工業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對汽車、摩托車下鄉進行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的政策措施;制定相關行業准入條件和淘汰落後產能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本系統規範性文件的審查清理;負責對本系統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物品和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監督管理。
(四)投資技改科
組織擬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批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核投資項目的預審、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贛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提出市工業發展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工業發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與考核;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建設以及項目的統計分析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監督工業行業和信息產業政府財政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動技術進步與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參與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工程;負責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承擔專業化協作配套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與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准入條件、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監測分析新興產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開發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產業集群的推進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工業和工業優勢產業集群培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的認定和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承擔全市節能監察工作;負責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報審批或審批聯絡工作等。
(六)電子信息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擬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推進電子信息、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基地、園區建設;負責軟體企業認定和軟體產品登記工作;負責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並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提出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企業和農村等各領域信息化的應用工作,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有關信息化工作的執法監督;統籌規劃和管理信息化建設發展專項;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承擔市信息網路體系建設的管理工作;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規劃和組織管理全市電子政務建設;負責管理全市政務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推進電子政務系統的應用;負責對黨政部門在國際網際網路上註冊域名的審核、登記和管理;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和維護管理,指導全市政務網站建設;負責全市電子政務應用的培訓工作;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推進全市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認證體系建設;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負責全市黨政系統信息化建設項目論證和監督工作;負責市政務信息網路建設、管理;負責全市信息網路和通信管線規劃、建設的協調工作,對市直部門、縣(市、區)的網路應用進行協調指導;負責通信行業管理協調和無線電的管理工作;承擔市通信保障應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