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價值
商品價值
商品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力或抽象的勞動力。商品的基本因素之一。具有不同使用價值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的比例相互交換,是因為它們之間存在著某種共同的可以比較的東西。這種共同的,可以比較的東西就是商品生產中的無差別的人類抽象勞動力。無差別的人類抽象勞動凝結在商品中,就形成了商品的價值。而商品的價值是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商品價值
商品價值,從字面上的意義而言,是指一件商品客體與與之相關的主體之間的需求的滿足程度評價。但在 馬克思的《資本論》中將這個概念加以深化討論,他認為商品價值是指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其在本質上體現為生產者之間一定的社會關係。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量是與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成正比,與生產它的社會勞動生產力成反比。
商品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商品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包括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使用價值是指某物對人的有用性(例如麵包能填飽肚子,衣服能保暖)。它是由生產它的勞動對象的自然物質結構和勞動運動空間軌跡共同構成的。過渡商品價值是過渡的商品的使用價值(比如我生產出的衣服,但是不用來自己穿著保暖,而是賣給別人,獲得一定的報酬,在這個賣的過程中,自己就過渡掉了使用價值,而佔有價值)。價值和使用價值不同時佔有。對於買家來說是通過買的過程佔有了使用價值,而賣家則是佔有了價值。
商品的價值在現實中,主要通過價格來體現。
商品的價值量取決於生產該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其定義為: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這裡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指的是體力或腦力勞動,不管製造商品的是哪一個行業,製造商品的人的勞動的質是一樣的)。
使用價值量指的是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也就是物品的有用性。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由物品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屬性決定。
知道了商品的價值量,則商品價值總量就是生產一定數量的商品所耗費的總計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商品價值總量是單個商品價值量的總和(計算上可以統一到生產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上,舉例說明:生產1台電腦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5小時,1台電視機為3小時,則這兩種商品的價值總量為5+3=8小時,如果一小時的社會必要勞動價值為600元,則價值總量為4800元)
有使用價值的物品不一定有價值
舉例說明:空氣有使用價值,是人賴以生存的三要素之一,但是卻沒有價值,即不能稱其為商品,如果一個人進入深山老林,用瓶瓶罐罐裝上新鮮的空氣運到受污染的城市裡甩賣,則這時的空氣就有了價值了,可以稱為商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