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外部不經濟的結果 展開
- 外部不經濟
- 負外部效應
外部不經濟
外部不經濟
外部不經濟(External diseconomy)是指由於消費或者其他人和廠商的產出所引起的一個人或廠商無法補償的成本。
外部不經濟是指某些企業或個人因其它企業和個人的經濟活動而受到不利影響,又不能從造成這些影響的企業和個人那裡得到補償的經濟現象,如江河上游造紙廠排放污水,造成下游農作物欠收、農業減產的情況。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源在於環境資源的不可分割性,使其產權界定成本非常高或根本就難以界定,環境資源因此具有全部或部分公共性。這又使得人們可以互不排斥地共同使用自然生態環境資源,而不考慮其公正性和整個社會的意願。
外部不經濟條件下,家庭或廠商私人經濟活動的水平往往高於社會需要的最優水平。
迫使廠商考慮外部成本或外部利益的手段之一,是政府採取稅收和補貼政策,即向施加外部不經濟的廠商徵收恰好等於外部邊際成本的稅收,而給予提供外部經濟的廠商等於外部邊際來收益的補貼,以便使得廠商的私人邊際成本與社會邊際成本相等,誘使廠商提供最優的產量。但是這種方法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準確地以貨幣形式衡量外部性的成本收益,如污染環境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到底說有多大,所以有時政府只是近似地估計這些成本。
將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經濟單位合併是解決外部性的第二種手段,如果外部性的影響是小範圍的,如一家小餐館對一家洗衣店造成了污染,則由政府出面,則適合的價格把洗衣機賣給這家餐館,通過合併,外部成本內部化。
流行於西方的產權理論提出了解決外部性的影響的市場化思路。科思定理的內容:只要產權定是明確的,則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條件下,無論最初的產權賦於誰,最終效果都是有效率的。
例:張三、李四同住一宿舍,張三喜歡安靜,而李四喜歡聽音樂,顯然,李四的行為對張三造成了外部不經濟,方案一:假定了張三忍受,或者李四不聽音樂,他們都無法忍受,假設損失是100元。方案二:李四購買耳機,價格為10元,根據科斯定理,假如學校規定張三有權享受安靜,他可以向學校有關部門的報告,要求李四不干擾他,這時,李四為了能繼續聽音樂,只好花10元購買耳機。
進一步,最初權利的規定對最終結果並不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學校規定,李四有權聽音樂,那麼張三在不堪忍受噪音的情況下,要麼忍受,要麼與李四談判,如果張三是理性的,他會選擇花費10元錢給李四買一個耳機。
科思定理在解決外部經濟影響問題上的政策含義是:政府無須對外部經濟影響進行直接的調節,只要明確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當事人雙方的產權,市場談判可以解決問題。
其局限性是科思定理的隱含條件限制了科思定理在實踐中的應用,首先,談判必須是公並且無成本的(交易成本=0)其次,外部性影響有關當事人只能是少數幾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