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帕克
理查德·帕克
理查德·帕克,因“木犀草”號遊船失事.
1884年,“木犀草”號沉沒,4名船員被困在南大西洋,除了3名船員,還有一個名叫理查德·帕克的17歲男僕。在茫茫的海上漂流中,3名成年船員殺死了孤兒理查德·帕克,分食了他的肉,因此得以生還。
1884年,英國發生了一起震驚世界的海難食人案——“女王訴達德利和史蒂芬斯案”。這是一起影響深遠的刑事案件,它涉及在一場海難後為求生而食人的行為,能否依據海事慣例進行辯護,並最終確立了一個普通法的先例——危急狀態無法構成對謀殺指控的合理抗辯。
海難后的食人慘案
1884年5月19日,“木犀草”號遊船從南安普敦啟程,船上有達德利船長、史蒂芬斯、布魯克斯,以及年僅17歲、無航海經驗的帕克。7月5日,在行駛到好望角西北約2600公里處時,海浪突然衝垮防浪擋板,“木犀草”號很快沉沒,船員逃上了唯一一艘救生艇。
巨大的海浪、兇狠的鯊魚、食物與淡水的短缺,連續挑戰船員的生存極限。7月20日,帕克開始生病,史蒂芬斯也感到不適。7月23日,帕克昏迷。在死亡的威脅下,達德利說,抽籤決定以某個人的死換取其他人的生存,才是明智的選擇。布魯克斯表示拒絕。7月25日,仍看不到獲救的機會,史蒂芬斯按住帕克雙腿,達德利在禱告後用折刀殺死了帕克。布魯克斯事後聲稱他既沒有同意,也沒有表示反對;而達德利堅持認為布魯克斯當時表示贊同。剩下的三個人以帕克的屍體為食,還找到了淡水。7月29日,倖存者獲救。
艱難的控訴與審判
9月6日,達德利、史蒂芬斯和布魯克斯被送往英國康沃爾郡的法爾茅斯市。入關時,達德利和史蒂芬斯提供了證詞。他們很坦誠,相信會受海事慣例的保護。海關官員以“公海謀殺”之名,向法爾茅斯市市長利迪科特申請並得到了逮捕令。內政部長哈考特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立刻與總檢察長詹姆斯及副檢察長赫舍爾進行磋商,決定提起控告。
本案控告的困難在於證人只可能來自三名被告,沉默權會妨礙任何正式的訴訟程序;而供詞只適用於供述者本人,不能及於共同被告,或許還不足以證明有罪。9月18日,控方要求撤銷對布魯克斯的指控,以使其成為本案證人。治安官表示同意。在康沃爾郡與德文郡的冬季巡迴審判中,開始了對達德利和史蒂芬斯的審判。
11月3日,赫德爾斯頓爵士,在埃克塞特市,主持對達德利和史蒂芬斯的審判,達德利和史蒂芬斯申辯無罪。控方反對將危急狀態作為辯護理由,但沒有隱瞞當時救生艇上的生存環境,並最終建議寬赦被告。
赫德爾斯頓希望通過確保判決被告有罪,從而一勞永逸地解決將危急狀態作為辯護理由的法律問題。他指令陪審團提交一份特別裁定,僅陳述他們發現的案件事實,無需提出任何其他意見,法律問題則由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定。
儘管辯方在總結陳述中強調了危急狀態,赫德爾斯頓卻提出一份提前擬定的特別裁定,一面閱讀,一面要求陪審團表示同意。法庭一片沉默。結果,以陪審團的名義裁定,“無論是否基於整體考慮,那些囚犯過去構成並且現在也構成謀殺罪,陪審團對此一無所知,求助於法庭”。
危急狀態不能作為謀殺指控的辯護理由
12月4日,王室法院分庭在首席大法官科爾里奇爵士的主持下開庭。控方提出,任何普通法上的權威都無法支持下述觀點,即危急狀態可以成為對謀殺指控的辯護理由。辯方則通過援引先例,提出諸多支持危急狀態辯護理由的主張。經退庭商議后,科爾里奇代表法庭宣布,“我們(法官)全體一致的意見是,應當認定(被告)有罪,但會以書面方式記錄我們(判決)的理由,並在下周六予以公布”。
12月9日,經過法律技術方面的討論后,合議庭發現,無論是基於法律先例,還是基於倫理與道德,在普通法上,根本沒有任何針對謀殺指控所涉及的危急狀態的辯護理由。法庭依法判處達德利和史蒂芬斯死刑,但建議予以寬赦。最終女王將刑期減至6個月監禁。後來,達德利移居澳大利亞,但始終認為對他的有罪判決是不正當的。
生命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總在挑戰法律人的智識
兩千多年來,對於那些案件中蘊涵的道德、倫理、合法性與正當性問題,從卡涅阿德斯木板到洞穴探險者案,法律人展開了激烈而深刻的討論,不斷挑戰法律人的智識。
在普通法傳統的國家和地區,此案為律師所熟知,也是法學院學生熟讀的案例。1949年,法學家富勒虛構了一個洞穴探險者案,借主審法官之口,闡釋了幾種不同的法律理論,在法學界引發了廣泛的思考與爭辯,再次將涉及生命權的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問題,推向人類思想的旋渦。富勒虛構的案情在很大程度上源於這起海難食人案中達德利和史蒂芬斯等人的言行。
為了紀念本案中死去的理查德·帕克,有人在其出生地附近的南安普敦市東郊梨樹坪教堂立起一塊墓碑,上面鐫刻著:
為了紀念理查德·帕克,17歲,因“木犀草”號遊船失事,在熱帶舢舨上經歷19天可怕災難后,死於1884年7月25日。
他雖殺我,我仍信他。《約伯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