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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輝

沈志輝

沈志輝,男,1957年1月生,大學文化,中共黨員,現任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個人簡介


曾7次榮立天津市
法院系統個人二等功,6次被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稱號。2008年被評為“天津市勞動模範”,2009年榮立天津市法院系統個人一等功。1990年5月從事民事審判工作以來,累計結案7200餘件,結案率100%,不斷刷新天津市法院系統個人審結民事財產類案件的最高紀錄。辦案期間,曾收集了1600多件典型案例,撰寫了10萬餘字的辦案體會,努力追求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編輯本段

人物特寫


2009年4月,沈志輝受理了王靖等九人訴天津市北洋涉外專修學院、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天津市河東區教育局技術培訓合同糾紛一案。原告在與北洋涉外專修學院簽訂技術培訓合同時,學院承諾畢業時包分配推薦。如今,北洋學校相關負責人出逃國外。為此,學生家長自2008年初“兩會”期間多次上訪,成為本市、區重點信訪群體案件。“法院如果解決不好,我們就到政府靜坐,奧運時期去北京上訪。”原告情緒異常激憤。了解案情后,沈志輝無數次對學生家長進行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儘力安撫他們的急躁情緒。有的原告家住外地,他就先後40多次打長途電話勸解。
一次庭審后,原告七人滔滔不絕地向沈志輝講述孩子求學所遭遇的不幸,反覆表達自己悲傷的心情。天已經完全黑了,早已過了下班時間,可沈志輝一直坐在法椅上,耐心地聽著,認真地記著,並不時與他們交流觀點和看法,講解法律的規定。四個小時后,原告七人才起身告別:“沈法官,我們講的都是與案件無關的牢騷話,但這都是我們心中揮之不去的情結。謝謝你給了我們發泄怨氣的機會,你放心,無論結果如何,我們服判,因為我們相信你這位好法官。”為了更好地了解情況,沈志輝先後到11個相關部門調查詢問,與天津市教委、河東區教育局前後7次磋商,使原、被告終於達成調解協議,成功地將這件影響極大、上訪苗頭嚴重的案件化解了。拿到補償款的家長們都感激地說:“沈法官替我們伸張正義、主持公道,使我們獲得了本來已經無望追回的血汗錢,我們從心底里感謝沈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