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達成
革命先行者孫中山之父
孫達成(1813-1888 年),革命先行者孫中山之父。香山縣(即今中山市)翠亨村人。
人物關係
16歲在澳門鞋店當學徒三年,后在澳門板樟堂街一間葡萄牙人開設的鞋店當鞋匠,月工資四元。32 歲回鄉務農時成婚。孫達成在鄉間沒有自耕土地,佃入祖堂田二畝五分,及弟媳程氏田地四畝,種水稻及雜糧。一年辛勤勞動只獲得微薄的租餘入息,致使孫達成除白天勞動外,夜晚還兼做村中更夫,年俸二百斤谷以幫補家訐。直至1880年才辭去更夫職責。於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壽終。
達成是結婚的字,是“成”字派,其下一代為“德”。如孫眉字德彰,孫中山字德明。達成公在翠亨村因生活窮困,為了養活妻兒,除高價佃耕2.5畝祖嘗田外,在村中每有農閑就替別人補鞋,收點工錢;晚上又為村中打更報時,每月賺取稻穀一石,以幫補家費。一家6口人的生活擔子全落在他身上,壓得他喘不過氣來。但他性情耿直,不貪半點不義之財,養成了良好的家風,他常在晚飯後,在住宅附近的榕樹下休息,為小孩子講故事。村中的富家子弟,多瞧不起他。有時他挑著糞便往園地里施肥,經過村中地主家門前,地主楊寶就辱罵他,並說:“糞味真臭,以後再不准你挑糞經過我家門口!”孫達成不敢置辯一詞,默默走開,又一次,地主楊啟煥妻,誣衊孫達成夫妻偷了她的一隻雞,氣勢洶洶揚言要捉人,可後來發現雞是跌下糞坑淹死的。
孫達成有長者之風,從不計較別人對自己的笑罵,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過虧心事。
他早歲以務農為生。務農的人在當時的翠亨村六七十戶有家中,比例僅得三成。務農人不少是早佃耕農,自耕農佔全村土地15%,而僅佔全村戶數5%的富豪,卻壟斷村中80%土地。因為翠亨村“土地貧脊,地多砂磧,不宜於耕,故鄉人多游賈於四方”。除農業外,還有靠僑匯過活的華僑戶和小手工業戶等等。其中有3戶是被場賣身當奴隸的,稱為下戶。下戶不處與戎他平發通婚。小小的翠亨村,階層複雜,富者越富,窮者越窮。
孫達成本來生活還過得去,後來家道中落,不處不出外謀生。原因何在呢?從孫中山姐姐孫妙茜的回憶,就能理解這一點:“初,父親家尚小康,以迷信風水;遂致貧苦甚。不得已,乃至澳門,就業於外國鞋匠,每月資,僅四元耳。如果數載,始複印返里。三十三歲與母親楊氏結婚,其時母親才十八歲。”達成公長期養著一們來處嘉應州姓鐘的風水先生。這位與師達成公長信達18年這久,曾為其父親賢公以安葬於“皇帝田(土名),又為其母親黃氏安葬在”黃草崗“(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