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殼彈步槍
無殼彈步槍
現在廣泛使用的步槍,子彈都有金屬彈殼,火藥裝在彈殼裡,每發射一發子彈,退殼機把空彈殼拋出后,才能進行第二次擊發。雖然G11的裝備計劃被取消,但HK公司仍對G11步槍作了一些改裝以提高使用性能,並嘗試向其他國家出口G11,現在的G11步槍型號為G11K2型。目前,只有德國國防軍的特種部隊及美軍特種部隊極少量地試裝備了G11K2。
無殼彈步槍
1960年代,各國軍方對換裝小口徑步槍趨之若鶩,但當時的西德陸軍卻沒有隨波逐流,用5.56mm步槍取代當時裝備的7.62mm口徑的G3步槍。在1967至1968年間,當時的西德軍方、HK公司以及諾貝爾火炸藥公司(Dynamit Nobel)達成一致見解,無論採用哪一種小口徑的步槍,其技術性能都無法擺脫傳統步槍技術水平與局限性。為此,選擇了德國在二戰中美國在二戰後都曾研究過但未成功的無殼彈/槍技術,試圖一舉超越小口徑化,直接研製並裝備具有革命性的無殼彈步槍系統。這就是G11無殼彈步槍系統。
1970年,西德國防部列出了一個標準作為這種革命性的步兵戰鬥武器的設計要求,這個設計要求是希望能成倍地提高西德士兵的個人戰鬥能力。這個標準如下:
武器的最大長度:小於750mm
包括100發彈藥在內的最大重量:小於4.5kg
武器的裝彈數:50發左右
高命中率的3發點射
不校正瞄具的有效平射距離:300m
對設計者而言最大的難題是在實戰中提高命中率,因為戰鬥中的心理壓力常常會降低射擊水準。另外,經統計發現,3發點射時命中目標的數量比全自動發射時還要少。因為第一發彈的命中率是最高的,而發射第一發彈時的后坐力會影響到隨後射出的子彈,而3發點射是每扣動一下扳機就自動發射出3發彈頭。經研究只有將射速提高到2000RPM以上,才能提高3發點射時的命中率。因此,HK公司採用了一種圓柱形轉膛式槍機的設計來提高射速。
最初,G11的開發項目只有兩個公司參與,其中HK公司負責武器部分的設計,而諾貝爾火炸藥公司則負責設計無殼彈部分。這兩個公司並稱為GHGS(德語:Gesellschaft für Hülsenlose Gewehrsysteme,即:無殼彈步槍系統聯合企業)。後來德國的光學儀器製造公司Hensoldt/Wetzlar又加入了GHGS集團,負責開發/製造G11系統的1倍光學瞄準鏡。
經過20多年的努力,G11無殼彈步槍系統日趨成熟。1990年3月23日,在G11完成一系列試驗后,當時的聯邦防衛技術與採購署確定:無殼彈步槍在技術上已經達到裝備水平。4月4日,德國陸軍部宣布,G11已經達到部隊使用要求,隨後發給HK公司一份價值6,000萬馬克的訂單。
但就在這一年,柏林牆倒塌,東部地區急需資金建設,加上蘇聯解體,華約解散,威脅減小,換裝新型槍已不再是迫切需要了。結果在1990年10月中旬,德國作出決定,在立法會議上不再討論G11的裝備問題。就這樣,G11的生產、採購與裝備計劃被取消。
G11槍的無殼彈由高燃點發射葯和彈丸壓鑄而成,沒有金屬葯筒。彈長33毫米,重5克,其中彈頭重3.25克,直徑4.73毫米。發射葯燃點高,平時可避免因撞擊而引發;射擊時不會因彈膛發熱而自燃。發射葯自燃曾經是G11步槍研製過程中的一個關鍵問題,后通過改進配方得以解 決。
G11步槍的主要部件有機匣、旋轉槍機、槍管和彈匣。槍的外殼由玻璃纖維和鋼板加強的聚醯胺塑料製成,無槍托,活動機件全部藏在外殼內,扳機孔、裝彈口等均有密封件密封,可以防雨、雪、塵埃。槍的中部上方有 提把,同時又是光學瞄準具。槍機為一圓柱體,橫插在槍管尾部,可以轉動,彈膛在槍機中部。裝彈時,彈膛對準 彈匣的輸彈口,壓入一發子彈,槍機旋轉90°,彈膛對準槍管,擊發后,彈膛轉回來再裝另一發子彈。
G11步槍空 重3.6公斤,帶彈匣(100發子彈)共重4.3公斤。射擊時,槍管連同槍機、擊發裝置、彈匣等一起後退,后坐距離較 短。子彈初速930米/秒,槍口動能1460焦耳,可單發、連發或三發點射,連發速度約600發/分,自動方式為導氣式,有效射程大於300米。配用榴彈發射器發射穿甲彈能在 300米距離穿透6毫米厚的鋼板,或在600米距離擊穿鋼盔。美國正在實施的“高級戰鬥步槍”研製計劃中,有一個方案就是無殼彈步槍,並已製成樣槍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