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路,北宋皇佑五年(1053年)置,設轉運使、提點刑獄使,以朝廷直轄的開封府,並析京東路曹州、京西路陳州、許州、鄭州、滑州來屬,治開封府陳留縣(在今河南開封市開封縣陳留鎮)。
至和二年(1055年)廢京畿路,開封府仍由朝廷直轄,曹州仍屬
京東路,陳州、許州、鄭州、滑州仍屬
京西路;
崇寧四年(1105)復置京畿路,以朝廷直轄的開封府來屬,同年析
京西北路的
潁昌府、鄭州、河北東路澶州,並置拱州來屬;設四輔,以拱州為東輔、潁昌府為南輔、鄭州為西輔、
澶州為北輔。
靖康二年(1127)淪於
金國,廢京畿路;建炎元年(1127)復歸宋,三年(1129)仍淪於金國;
紹興七年(1137)
宋金議和歸宋,八年(1138)仍淪於金國,九年(1139)宋金議和仍歸宋,復置京畿路,十年(1140)仍淪於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