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舒適
熱舒適
熱舒適是人對周圍熱環境所做的主觀滿意度評價(ISO 7730)。分析某一熱環境是否舒適有三個方面:
①物理方面:根據人體活動所產生的熱量與外界環境作用下穿衣人體的失熱量之間的熱平衡關係,分析環境對人體舒適的影響及滿足人體舒適的條件。
③心理方面:分析人在熱環境中的主觀感覺,用心理學方法區分環境的冷熱與舒適程度。由於影響人體熱舒適的因素與條件十分複雜,從20年代起經過大量的實驗研究,綜合不同因素的相互作用,已陸續提出若干評價熱舒適的指標與熱舒適範圍。
Bedford在1936年提出熱舒適的7級評價指標。熱舒適的指標分別為:冷、涼、舒適的涼爽、舒適並不冷不熱、舒適的溫暖、暖、熱。
最初,根據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等長期研究結果,產生了美國供暖、製冷與空調工程師協會的ASHRAE 55—74標準,即《人們居住的熱舒適條件》,以及後來的ASHRAE 55.81標準、ASHRAE 55.1992標準、ASHRAE 55.2004標準。在1996年開始使用7級熱感覺指標:冷、涼、微涼、中性、微暖、暖、熱。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根據丹麥工業大學PO Fanger教授的研究成果制定了ISO 7730標準,《適中的熱環境——PMV與PPD指標的確定及熱舒適條件的確定》。在ISO7730標準中以PMV-PPD指標來描述和評價熱環境。該指標綜合考慮了人體活動程度、衣服熱阻(衣著情況)、空氣溫度、空氣濕度、平均輻射溫度、空氣流動速度等6個因素,以滿足人體熱平衡方程為條件,通過主觀感覺試驗確定出的絕大多數人的冷暖感覺等級。上述研究成果及相應的標準形成了以後舒適性熱環境設計的依據。
對於一般的情況,我們可以直接採用熱舒適測試系統現場測試室內幹球溫度、相對濕度、風速等熱環境參數,再結合以問卷方式和ASHRAE的7級熱舒適指標,調查記錄居民的熱感覺,也可以再得出熱環境分佈情況。由於人的個體差異,一種100%滿足所有人舒適要求的熱環境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任何室內氣候必須儘可能地滿足大部分人群的舒適要求。人的主觀適應性可以被認為是產生實驗室研究和實地測試的結果差異的一個主要原因,這種適應性包括生理的、行為的,最主要是心理上的適應性。有關文獻就曾指出熱感覺的評判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員背景和對環境的一種期望。所以,舒適性研究應該既有實驗室的實驗,又不能忽略實地的測試分析。他們認為建築形式、氣候、種族等因素的差異可能造成世界各地人們在相同的熱環境中熱感覺不同,對熱舒適性的要求也不同。
目前,ASHRAE 55-2004和ISO 7730是普遍採用的評價和預測室內熱環境熱舒適程度的標準。不同的是ISO標準中沒有規定濕度的範圍 儘管如此,由於這兩個熱舒適標準並沒有考慮地域、氣候變化等因素,所以其適用性受到各國學者不同程度的質疑。
對室內熱舒適性的評價指標規定,我國可依照的相關標準包括《中等熱環境PMV和PPD指數的測定及熱舒適條件的規定》(GB/T 18049-2000)、《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 50019-201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