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史原理
語言史原理
為新語法學派理論觀點的代表作。他的主要著作《語言史原理》(1880)曾產生廣泛的影響。他認為語音變化有規律,並指出類比在語言演變中的作用。
語言學著作。德國保羅著。1880年出版。除緒論外,分二十三章。論述語言學理論的許多基本問題。強調歷史主義原則,提出語言學是一門歷史科學。從心理主義的角度解釋一切語言現象及其發展,認為語言是個人心理活動的結果,世上有多少人,便有多少種個別的語言;共同語不過是一種抽象物,一種理想化的範式。對語音變化、詞義變化和語法變化作了充分的論述。提出一些形態演變新類型,如簡化和再分化;除屈折變化外,承認還有其他表達語法意義的手段,如詞序、輔助詞、重音、語調等。強調語音變化的規律性和類比的作用。為新語法學派理論觀點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