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

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

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是由梁耀文創辦的一個公益平台。

俱樂部簡介


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是國際儒商總會旗下一個專業的針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和學校提供校長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交流、溝通、資源整合、資訊分享、培訓學習的免費公益平台。由儒商總會會長孔子第76代裔孫孔令文先生及民辦教育管理專家梁耀文先生聯合發起創立。
定期組織召開研討會及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動,促進和加強各機構之間的資源共享、合作交流、項目合作,並為各教育機構學校提供品牌策劃、投融資、連鎖發展及上市等諮詢服務。

俱樂部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俱樂部定名為: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
第二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是由國際儒商總會發起組織的;
第二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宗旨為“誠信辦學,共同發展”,通過組織召開年會、研討會以及開展其他學術交流活動,促進和加強各機構之間的合作交流、項目合作,共商改革與發展;
第三條、遵循“堅信、堅定、堅持、堅韌”的發展理念,為使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有效的展開、推進,經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理事會議討論,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四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活動範圍是:
(一)為俱樂部成員提供技術上的建議和幫助;
(二)組織研討會以及開展其他學術交流活動(形式多樣:論壇發帖討論,QQ群互動交流等);
(三)提供各種相關諮詢服務,幫助俱樂部成員答疑解惑;
(四)提供各種相關培訓信息,促進俱樂部成員的成長。

第三章 會員

第五條、申請加入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章程;
(二)有加入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意願;
(三)各民辦非全日制教育培訓機構校長。
第六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成員申請程序:
(一)向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提出申請;
(二)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
(三)經審核通過,由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管理員登記入會。
第七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成員享受以下權利:
(一)參與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各項活動;
(二)獲得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第八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成員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
(二)維護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權益和聲譽;
(三)配合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活動;
(四)與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其他成員和睦相處,相互扶持,營造良好的交流氛圍。
第九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成員終身無需繳納會費;
第十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尊重成員個人隱私,為成員個人資料保密;
第十一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成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管理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俱樂部管理委員會,職責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審定成員資格;
(三)組織俱樂部各項活動;
(四)維護俱樂部秩序;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附則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中國儒商校長俱樂部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