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監局
南方電監局
南方徠電監局全稱為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前身是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南方監管局,於2013年12月20日掛牌運作,是國家能源局派駐南方區域的監管機構。
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進行撤併,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包括原南方電監局在內的18個原國家電監會派出機構,劃歸國家能源局實行垂直管理。
作為國家能源局派駐南方區域的監管機構,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能源局授權,依法履行對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五省(區)電力等能源行業的監管和行政執法,以及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徠南方電監局
綜合處、市場監管處、行業監管處、電力安全監管處、資質管理處、稽查處、監察室(機關黨委)。同時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分別派駐監管業務辦公室,對國家能源局雲南、貴州監管辦公室進行業務指導。2013年12月20日,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在廣東掛牌運作,正式開始對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五省(區)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領域實施綜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