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限

詞語

辜限,漢語詞語,意思是古刑律規定,凡毆人致傷,官府立限,責令被告為傷者治療,其限期稱“辜限”。

詞語出處


宋·司馬光《乞不貸故斗殺札子》:“凡人因忿相爭,迭相毆擊,其意豈皆在於殺,但一人於辜限內死,則彼一人須當償命。”
宋·樓鑰《繳泉州吳凈黨罪案》:“以枕背打許應遂額中心一下……傷重,於辜限內身死。”
《元典章·刑部四·斗殺》:“平陽路娼女白要奴,因與小鄭相爭,捽扯官宿,於本人右手中指上咬傷,辜限外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