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勞動

簡單勞動

簡單勞動是“複雜勞動”的對稱。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不需要經過特別的專門訓練,每個普通勞動者都能從事的勞動。生產商品的勞動,根據科學技術層次的差別,可以區分為簡單勞動和複雜勞動。二者在同等勞動時間內形成的價值量是不同的,複雜勞動可以摺合為若干倍簡單勞動,耗費較少時間的複雜勞動生產的產品可以與耗費較多時間的簡單勞動生產的產品等價交換。

概念介紹


“勞動複雜度”到底是一個什麼概念?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價值理論界,許多學者對此作了大量的嘗試性研究,但沒有取得滿意的結果。雖然,人們意識到複雜勞動所創造的勞動價值量相當於加倍的簡單勞動,但並不清楚到底為什麼會這樣?也不知道複雜勞動應該以什麼原則折算成加倍的簡單勞動?然而,勞動複雜度、勞動熟練度和勞動強度這三個基本因素各自以何種獨特的方式來影響勞動價值密度呢一、勞動複雜度的傳統觀念 人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區分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

區分方式


觀念差異

有人認為,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差異主要根源於人們頭腦中某種觀念上的差異,持不同社會觀點的人會對勞動複雜程度提出不同的排列順序。觀念來自於人對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人們既然能在某種觀念上區分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就必然存在某種客觀原則,使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得以區分。

培養費用

有人認為,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差異完全是由於培養教育費用上的差異,即培養一個複雜的勞動力要比培養一個簡單的勞動力,需要付出更多的培養教育費用。然而,培養費用的提高是形成複雜勞動的前提條件,但不是複雜勞動的真實內涵。培養費用上的差異只是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外部表現的差異,並不是兩者本質上的差異.

質量水平

有人認為,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是按勞動技能質量水平的高低劃分的。然而,到底什麼是“技能質量水平”?應該採用什麼樣的手段來度量或比較不同的“技能質量水平”?他們並沒有闡述清楚。實際上,技能質量水平上的差異,只能反映出勞動者在進行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時所表現出的技術方面等外部特徵上的差異,而不能準確反映勞動者內部所付出的勞動量上的差異。

社會關係

有人認為,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之間的倍比關係,取決於複雜勞動力與簡單勞動力之間所存在的一般社會關係。然而,人類主體之間的社會關係都是其價值關係的表現形式,而不是價值關係本身。勞動力商品的交換所反映的複雜勞動力與簡單勞動力之間的倍比價格關係,只是它們的倍比經濟價值關係的市場表現形式,而不是它們的倍比價值關係本身。

勞動對象

有人提出用勞動對象在其組織功能上或邏輯結構上的複雜度來區分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他們認為勞動的複雜性取決於勞動對象(包括勞動手段、勞動工具)的複雜性,應該採用那些能夠反映勞動對象在組織功能上或邏輯結構上複雜性的具體參數來描述。然而,這種方法存在三個問題:①各種不同性質的勞動對象在其組織功能上或邏輯結構上的複雜性通常不具有“可通約性”,因而難以相互比較和統一度量;②勞動對象的複雜性並不代表勞動行為的複雜性,前者代表勞動對象本身所固有的某種自然屬性,而後者則代表勞動者在對勞動對象發生作用時,其行為所表現出的技術特性;③勞動行為的複雜性又在本質上區別於勞動行為所引起的勞動者內部反應的複雜性,前者代表勞動行為複雜性的外部表現形式,後者則代表勞動行為複雜性的內部反應形式。持這類觀點的人還認為,腦力勞動的複雜度與它所處理的信息量密度成正比。事實上,信息量所反映的是腦力勞動對象的自然邏輯特性,而不能反映勞動者的內部反應特性。由此可見,勞動對象的複雜度與勞動的複雜度如同工作量與勞動量一樣,有著嚴格的區別。

熱量消耗

此外,還有人從勞動過程所消耗的熱量情況來區分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總之,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在其外部特徵和內部反應上存在一系列的差異,這些差異存在如下的邏輯關係:引發複雜勞動的前提條件是提高勞動者的培養費用;由此產生的直接結果是提高勞動者的技能質量水平;從而使勞動者能夠改造那些在組織功能上或邏輯結構上日趨複雜的勞動對象;勞動對象的複雜性必然引起勞動者內部反應的複雜性和勞動量支出的複雜性,從而產生了與簡單勞動之間在勞動量上的倍比關係;這種倍比(價值)關係必然反映在它們所體現的交換關係之中,也必然反映在它們的勞動主體所體現的社會關係之中;這種交換關係或社會關係必然為人們所反映,並形成相應的觀念與意識。由此可見,只有透過複雜勞動所表現出的外部特徵,才能準確發現複雜勞動的本質內涵。

客觀本質


據卡爾·馬克思的《資本論》所述,提高勞動密度可通過三個基本途徑來實現:①提高勞動強度;②提高勞動熟練度;③提高勞動複雜度。提高勞動密度在資本主義社會會提高剩餘價值的產生量。由於勞動熟練度的提高只是改變不同勞動者之間勞動密度的相對差異,並不改變整個社會在勞動密度上的平均水平。提高勞動密度只能通過兩個途徑來實現:一是提高附加勞動密度;二是維持附加勞動密度相對不變,提高主勞動密度。顯然,第二個途徑實際上就是提高勞動強度,那麼第一個途徑無疑就是提高勞動複雜度。
事實上,附加勞動密度的提高,改善了機體的內環境,提高了勞動行為的技術質量水平,從而對主勞動密度產生了一定的功能放大效應,使勞動者能夠對較為複雜的勞動對象施加作用力,這本身就意味著提高了勞動複雜度。勞動複雜度的提高通常需要通過基礎知識的學習、專業技術的培訓和實踐經驗的總結來實現。

生理機能


人的勞動複雜度的提高在其外部特性上表現為勞動技術質量水平的提高,在其內部特徵上表現為生理、心理和精神信息的積累。人類機體(特別是大腦)是一種特殊的信息載體,它通過某種生物化學形式來承載各種信息,其生理機制是某些機體組織、細胞(尤其是大腦神經細胞)之間建立了一種新的生物化學聯繫,其中:①生理信息是指機體的組織、細胞之間建立了一種新的生物化學聯繫,有利於提高機體內部組織的相互協調能力;②心理信息是指大腦的各神經組織之間,以及它們與感覺器官、運動器官之間建立了一種新的生物化學聯繫,有利於提高機體對於外部環境的適應能力和對勞動對象的作用能力;③精神信息(包括智能、情感與意志信息)是指大腦皮層各興奮灶之間建立了一種新的暫時神經聯繫,有利於提高對外部或內部刺激信號(尤其是第二信號系統)進行處理和反應的能力。總之,機體每增加一條信息都標誌著機體的某些組織或細胞之間增加了一條新的生物化學聯繫。由此可見,勞動複雜度提高的生理機制是機體內部建立和發展了一些新的生物化學聯繫。人的勞動複雜度越高,各種生物化學聯繫就越多、越複雜。

精確定義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對勞動複雜度做如下的精確定義。
馬克思提出的勞動複雜度:複雜勞動的附加勞動密度Mlb與簡單勞動的附加勞動密度Mlbo之比值稱為勞動複雜度,用G來表示,即 G=Mlb/Mlbo (3-28)
則 Mlb=G×Mlbo (3-29)
將此式代入(3-23)式,
可得 Ml=(I+1/Y)Mlb =(I+1/Y)×G×Mlbo (3-30)
再代入(3-24)式,可得 Ql=Ml×Tt? =(I+1/Y)×G×Mlbo×Tt (3-31)
這裡需要做幾點說明:(1)當提高勞動複雜度時,如果勞動強度保持不變,則主勞動密度與附加勞動密度等比例地提高。 (2)當提高勞動複雜度時,如果保持主勞動密度不變,那麼,就必然會引起勞動強度的下降。例如,工人在上崗之前進行適當的技術培訓,可以較大幅度地減輕上崗后的勞動強度。 (3)由於受到勞動者生理極限、行為極限和精神極限的制約,勞動強度的增長是非常有限的,而勞動複雜度的增長卻是無止境的。

相對關係


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是相對的關係。同樣的勞動,相對於某一勞動可能是複雜勞動,而相對於另一勞動可能屬於簡單勞動,關鍵在於它的比較對象是什麼,在於它所比較的附加勞動密度有多大。對應於不同的比較對象,勞動複雜度可分為相對勞動複雜度與絕對勞動複雜度。
相對勞動複雜度
勞動者的附加勞動密度與社會平均附加勞動密度之比,稱為相對勞動複雜度,用Gx(或G)來表示,即 Gx=Mlb/Mlbo (3-32)則 Mlb=Gx×Mlbo (3-33)其中,Mlbo為社會平均附加勞動密度,則 Mlbo=(∑Mlbi)/n (3-34)顯然 ∑Gxi/n=1 (3-35)由此得出一個結論:任何社會區域的社會平均的相對勞動複雜度為1。由於勞動量來自於勞動潛能,而勞動潛能又來自於生活資料使用價值,因此平均附加勞動密度來自於平均基本生活水平,由(3-26)可得 Wlbo=(1+Rx)×Sbo (3-36)將此式代入(3-30)式,可得 Ml=(I+1/Y)×G×Mlbo =(I+1/Y)(1+Rx)×G×Sbo (3-37)則 Ql=Ml×Tt =(I+1/Y)(1+Rx)×G×Sbo×Tt (3-38)
絕對勞動複雜度
勞動者的附加勞動密度與社會平均的基礎能量代謝率之比值稱為絕對勞動複雜度,用Gj來表示,即 Gj=Mlb/EMRbo ?(3-39)即 Mlb=Gj×EMRbo (3-40)其中,EMRbo為社會成員平均的基礎能量代謝率,它是指勞動者在不參加任何勞動時的能量代謝率(這個定義不同於醫學和生理學方面的定義),則 EMRbo=(∑EMRbi)/n (3-41)最低層次的簡單勞動是動物式本能勞動,不含有任何智能成分,它所消耗的勞動潛能是純食物能量形式的勞動潛能,因此可採用能量代謝率作為絕對勞動複雜度的比較對象。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體力勞動在整個人類勞動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低,人的能量代謝率與基礎能量代謝率相差越來越小,因此可以用社會的平均能量代謝率來代替社會的平均基礎能量代謝率,即 EMRo≈EMRbo ?(3-42)其中 EMRo=(∑EMRi)/n (3-43)由(3-30)、(3-40)式可得 Ml≈(I+1/Y)×Gj×EMRo (3-44)人們通常所講的勞動複雜度是指相對勞動複雜度,因而可用G來代替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