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英才學院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

山東英才學院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

山東英才學院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簡稱“宿管會”,直屬學生工作部(處)公寓服務管理中心。南校區成立於2004年,北校區成立於2010年,是一個致力於對宿舍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學生組織,目標: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創新自我、發展自我。引領文明宿舍,營造安全安靜的生活環境和學習氛圍,配合公寓管理科每學期都要舉辦“文明宿舍”、“宿舍文化節”的評選活動,每一學期都要湧現出很多的文明宿舍的優秀形象。力求創新的我們將會讓“文明”這面旗幟,越飄越高,讓“文明”通過我們宿管會全體成員的不解努力,進駐並紮根在每一個師生的心中!

宿管會簡介


山東英才學院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簡稱“宿管會”),直屬教育教學部(學生工作)公寓服務管理中心。成立於2004年,一直以來都是學校的重要組織,是一個致力於對宿舍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學生組織。
宿管會的目標是: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創新自我、發展自我。引領宿舍文明,營造安全安靜的生活環境和學習氛圍,更多是為了維護廣大學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確保宿舍及同學財產安全,深入了解同學們的生活狀況,反映他們的需求,減少宿舍違紀行為,並時刻發揚敬業、務本、求實的精神,梳理並提高強烈的工作責任感,成為公寓管理的好幫手。
宿管會的宗旨是:立足學校實際情況,廣泛聽取師生意見,強化宿舍管理監督力度,提高住宿服務質量,引導學生宿舍文明行為,營造良好住宿環境和宿舍文化,架設學生宿舍單位與師生溝通的橋樑,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正當合法權益,為構建和諧校園做出貢獻。
宿管會的根本任務是:遵守學校關於宿舍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積極支持和參與宿舍管理各項改革,同時堅持以師生為本的主要思想,重點做好同學的服務、組織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學生參與管理的長效機制,創造良好的宿舍秩序,營造優良的宿舍文化,推動我校文明友好型大學的建設。
宿管會每學期都要舉辦“文明宿舍”的評選活動,每一學期都要湧現出很多文明宿舍的優秀形象,力求創新的我們將會讓“文明”這面旗幟,越飄越高,讓“文明”通過我們宿管會全體成員的不懈努力,進駐並紮根在每一個師生的心中!
南校區下設有:主席團、秘書處、辦公室、紀檢部、衛生部、策劃部、安全部、外聯部、新媒體。
北校區下設有:主席團、秘書處、文宣部、衛生部、安全部、紀檢部、外聯部、信息部。

常委會


常委會組成:

指導老師、主席團、各部門負責人

常委會職責:

(一)主席職責:
1.主席對宿管會全權負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運作,並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2.由主席主持每周召開一次各部門負責人工作會議,商討宿管會重大事務,收集各部門的建議及處理;並討論下階段的工作計劃,計劃上交指導老師進行指導;
3.由主席主持策劃宿管會重大活動以及組織內部的日常管理;
4.由主席組織並召開每兩周一次的宿管會全體成員大會,總結各部門工作並安排下階段的工作;
(二)主席團職責:
1.制定和修改章程,審核通過宿管會所有相關制度;
2.討論和決定宿管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3.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4.決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聘任;
5.領導組織內各部門開展工作,對指導老師負責;
6.根據學生工作部(處)公寓管理科要求,負責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並保質保量的完成;提議任免宿管會各級幹部,負責對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學生幹部的管理、考核、評優工作;協調好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與其他學生組織的關係;每月、每學期、每屆進行工作總結,並制定下月、學期工作計劃;對指導老師負責。
7.副主席協助主席負責內部工作,並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執行;
(三)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部長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各項工作;
2.由部長主持召開本部門內部會議
3.由部長帶領本部門積極完成主席團下達的各項任務;
4.部長負責本部門的培訓、管理和指導開展日常工作;
5.副部長協助部長做內部工作,並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執行。

各部門職責


秘書處:配合主席團負責聯繫、協調各部正常開展工作;負責宿管會的各種會議的會議記錄;負責各部門值班及日常工作檢查的安排;負責宿管會假條的管理;負責宿管會各項資料的管理,承擔著銜接主席團與各個部門工作的重要職能。
辦公室:負責夜不歸宿檢查安排工作;負責安全檢查、衛生檢查、夜不歸宿檢查等檢查結果的錄入;負責安全檢查底單、夜不歸宿底單、衛生檢查底單的管理;負責每周基本檢查的匯總及上報;負責各二級學院回執反饋后回執單的錄入及管理,負責各種文件的列印、存檔工作;配合老師對學生公寓相關數據的統計和匯總。
紀檢部:負責宿管會各種活動的現場紀律維持;負責工作證制度、簽到制度、值班制度、評比制度的初步制定;負責對輔導員在崗情況的檢查安排、結果錄入和底單管理;負責宿管會規章制度的初步制定;配合主席團對部門評考核及結果宣布。
衛生部:負責全院學生宿舍的衛生檢查工作;值班各部門打掃工作結果檢查及評分;負責宿舍衛生檢查成績、公共區域衛生成績的錄入;協助“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的檢查、統計整理、評比等各項工作;負責每周值班室衛生大掃除工作安排。
安全部:負責全院學生宿舍安全檢查工作的安排;負責全院學生宿舍安全檢查情況的匯總和違禁品的核對檢查及匯總工作;換鎖記錄底單記錄及匯總;協助主席團對宿管會所有紙質資料、檔案進行管理;倉庫的不定期整理;違禁品出入庫管理工作及匯總上報。
策劃部:協助各種活動節目的策劃、編排、管理;負責各種活動的宣傳工作;通過報紙、海報、展板等方式對全校學生開展活動,豐富學生的業餘生活;組織日常小型活動,加強宿管會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及交流。
外聯部:負責與各個二級學院、學生組織之間的聯繫、交流;負責宿管會各項活動的贊助及場地申請;負責宿管會各項活動的禮儀人員、主持的安排。
新媒體:負責宿管會官方微博、微信的宣傳及管理;負責宿管會各種文稿的搜集、撰寫、排版、發放;負責各項宣傳海報的設計(ps)以及其他活動的所需設計;各種活動及重要會議的拍照及後期照片處理。

管理條例


為加強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內部管理,提高宿管會人員素質,提高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工作效率,特製訂本規定:
一、維護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利益。不得作出有損學校及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形象、危害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正常秩序、破壞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工作的行為;做好自身宿舍的紀律、安全、衛生工作。
二、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人員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談舉止要文明,穿著整潔、樸素。內部人員要正常交往、行為舉止要得體、大方、不得有不文明行為。
三、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人員必須團結好廣大同學、團結好內部成員,不得搞內部分裂。
四、服從安排。各部門各負其責,由部長統一帶領,各部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時各部門必須互相配合,有異議以適當方式提出,不得有頂撞及其它行為,否則追究其責任。
五、考勤制度。例會及各種會議必須按時參加,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會,凡不能正常參加值班、檢查者,應安排好替班,不到者,幹部向主席請假,幹事向部長請假由主席團簽字方可生效。提前請假並寫書面假條。
六、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人員必須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在工作過程中必須作到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發現問題作好記錄並及時向上反映。檢查過程中要認真,不得嬉戲打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之事。檢查后要到樓管老師處查假條。
七、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人員必須帶證上崗,正確佩帶工作證,規範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工作,接受同學們監督。
八、大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宿管會人員在日常學習中不得有曠課、遲到、早退等違紀現象。
九、宿管會人員不得有吸煙、酗酒、打架、盜竊等嚴重違紀現象。
十、宿管會人員不得以宿管會名義進行任何違紀行為、不得濫用職權損害廣大同學的利益。
十一、檔案管理,宿管會所有人員檔案均由秘書處保存,滿一屆的予以裝入畢業生檔案袋,連任的可累計記錄,凡不能正常工作一屆的,該屆工作不予記錄檔案。
十二、宿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公寓管理制度》、《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章程》、《各部門職責》。
十三、宿管會人員工作時務必要做到:
1.態度端正,嚴謹負責。工作中應做到一絲不苟,善於觀察,不漏細節,幹事應對副部和部長負責、副部部長應對主席團負責、如副部長以上做出有損宿管會形象的事主席團有權將其免職、如主席團出現嚴重失職由指導老師對其進行免職。爭取將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2.舉止得體,禮貌到位。工作中不論是對學生還是對公寓管理人員,都應該言語舉止大方得體,彬彬有禮。嚴禁出現對學生趾高氣揚,態度專橫;對公寓管理人員傲慢無理,頤使氣指的現象發生。
3.中規中矩,嚴格自律。值班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檢查時嚴禁隨便亂動、亂拿學生的任何物品。要恪守紀律,潔身自好。
十四、違反本條例者將根據情況給予批評、警告、記過、開除,幹部加重一級處分。凡在學院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開除。
十五、未盡事宜,另行通知,出現本條例未涉及問題,由常委會協商,做出相應處理,並及時修正本條例。
十六、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宿管會成員權利和義務


一、宿管會成員的權利
1. 宿管會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宿管會內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3. 參加宿管會各種活動的權利;
4. 處理職責範圍內各項事務的權利;
5. 參與宿管會評優的權利;
6. 向上級部門投訴的權利;
7. 參加宿管會有關會議的權利和在會上表決的權利;
8. 監督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指導和協調學院學生活動的權利。
二、宿管會成員的義務:
1. 遵守學校、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和宿管會章程、各職能部門規章制度的義務;
2. 遵守執行宿管會各項決議,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義務;
3. 參加例會及其他會議的義務;
4. 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和提出建議的義務;
5. 按時參加宿管會組織的統一和臨時性檢查行動的義務;
6. 如實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的義務;
7. 妥善保護、保管宿管會公用設施、物品、工作證的義務;
8. 團結同學,維護學校和宿管會名譽和利益的義務;
9. 熱心為同學服務,積極維護同學正當權益的義務。

經費來源及使用


一、經費來源:
宿管會經費主要來源於學院撥款或者社會贊助。
二、經費使用:
宿管會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財物制度和紀律執行和使用。
1.經費用途:購置必要的辦公用品、各項工作和活動開支、各類獎勵;
2.指導老師負責統籌計劃使用經費,各部門要將經費使用計劃交至主席團討論,由指導老師批准后執行;
3.經費使用程序為:預算→報批→預支→使用→報銷;
4.要嚴格遵循合理使用、節約為本的原則;
5.經費使用人員必須在申請開支前做出具體、詳細、準確的預算,以書面形式上報主席團,經審閱后,由主席上報指導老師批准,指導老師提出建議和意見並簽字後方可預支和使用經費;
6.經費使用的每一個環節都應有憑據,報銷時要求經手人在正式發票(必須由收款單位加蓋公章)寫上收款事由、收款金額大小寫,並簽上經手人姓名和寫上活動內容及日期。必須做到:如實填寫,由指導老師簽字,才可報銷;

會議制度


宿管會會議均實行例會制度和臨時性會議制度,例會每周定期(周一中午)召開例會,臨時性會議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會議內容:總結前階段工作、通報相關情況、討論重大事項、交流工作經驗、聽取各方建議、協調各部關係、表揚好人好事、布置近期工作等,並對不足之處以及不良行為進行批評和處理;所有應出席會議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經核實確實無法出席者,事前必須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待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批准方為準假,否則將視為無故缺席;每次會議都要作好會議內容和出勤情況記錄。
一、例會制度:
1.參加人員為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幹事。 2、會議由主席主持、紀檢負責考勤、秘書處記錄及歸檔;
二、各職能部門會議:
1.參加人員為部門正、副部長、幹事;
2.會議由部長主持,副部長負責考勤、記錄及歸檔;
3.實行臨時性會議制度,總結本部工作,討論和布置近期工作任務,或針對某項工作任務進行布置和分配等;
三、全體成員會議:
1.參加人員為宿管會全體成員;
2.實行臨時性會議制度,每學期開學和期末或者學期內不定期召開; 3.會議由副主席負責考勤、記錄和歸檔。所有應出席會議的人員都必須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席者,會前必須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待負責人在假條上寫出書面批准意見後方為準假。

幹部選拔及納新制度


一、幹部選拔
(一)選拔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積極上進,熱心為全體學生服務;
2. 以身作則、嚴以律己、作風正派、公正無私,模範執行系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系宿管會章程;
3. 宿管會主要幹部原則上不得兼任宿管會以外的其它社團工作。
4. 宿管會主要幹部採取任期制,任期為一年。
(二)選拔程序
1.個人自願報名→公開競聘或招聘→組織考察→確定人選→公布名單;
2.新當選幹部(幹事)一律實行試用期制度,一般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結束後由指導老師決定是否正式任用;
3. 每學年進行一次改選,每學期作一次局部人員調整。
二、納新制度
根據當年的《納新計劃》。

第十二屆部門照片


部門照片
部門照片

2015年違禁物品展


南校區違禁物品展
南校區違禁物品展

歷屆主席


第 二 屆:

主席:徐宜慧 副主席:李帥帥 張艷紅

第 三 屆:

主席:張偉 副主席:張力 王國超

第四 屆:

主席:高健 副主席:李鵬飛 王克英

第 五 屆:

主席:於光偉 副主席:林明蕾 程敏霞 楊振輝

第 六 屆:

主席:王凱 副主席:張葉 張明東 王寶璽 祝清新 崔佳麗

第七 屆:

主席:楊雨蒲 主席助理:宋爽 副主席:於為 王允瑋 黃富坤
秘書長:邢金陽

第八 屆:

主席:王守鶴 主席助理:陳梅傑 副主席:馮強 李健 吳文龍

第 九 屆:

主席團:趙環宇 李大龍 尹招鳳 龍雨

第 十 屆:

指導老師:張延尊 主席:趙環宇
副主席:馮雲迪 孫江 武月

第十一 屆:

指導老師:張延尊 主席:王生鵬
主席團:孫祥 張百靈 薛玲茹

第十二 屆:

指導老師:宋偉 主席:魏廣科
主席團:陸錦婷 潘磊 李東晉 王傑 李昭鵬

第十三屆:

指導老師:宋偉 主席:王冰
主席團:陳澤潤 李丹陽 王明星 李公朋 李義振 唐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