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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利昂·費斯廷格提出的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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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比較理論
1954年利昂·費斯廷格提出的構思
社會比較理論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利昂·費斯廷格(Leon Festinger)在1954年提出來的構思,是每個個體在缺乏客觀的情況下,利用他人作為比較的尺度,來進行自我評價。
費斯廷格指出,在向上的社會比較中,跟那些更社會化的人比較;在向下的社會比較中,作逆向比較。社會比較理論解釋人們為什麼嚷著模仿傳媒中的典範。社會比較可以為個體提高自信心,並且成為合理自我完善的基礎。可是,當比較建立了不實際的標準,這些功能都會失效。
一、社會比較理論的研究
在費斯廷格創立的社會比較過程理論之後不斷有新理論出現,使社會比較的領域擴大了。
1.不明確性與社會比較
一般說來,不明確性的存在,往往會導致有關的社會比較。但是,並不盡然。如果事物的不明確性與自己的關係不大、甚至沒有關係,則不可能引起相應的社會比較。有的事物雖然與自己有關,但一涉及到這個事物,就會引起痛苦、恐懼等不良情緒,因而主體寧可迴避這個事物,不願進行有關的社會比較。由此可見,不明確性與社會比較的關係是有條件的。
2.自我評價與社會比較的功能
人們往往藉助於社會比較而進行自我評價,藉以確認自己的屬性。這叫做自我評價的社會比較。社會比較具有雙重性:它不僅在於確認自己的屬性,而且還包含著主體的積極願望,即希望得到肯定性情感的滿足。能力比較中的“向上性動機”,就是這種傾向的積極表現。有人提出“自我增進功能”的社會比較,也是強調自我評價社會比較的雙重性作用,認為主體即使已確認自己的某種屬性,但還要藉助於這種社會比較,獲得肯定性情感的滿足。但超非議的人喜歡跟比自己較差的人相比較,這種傾向實際上是社會比較的自我增進功能的消極形式的具體化。
費斯廷格認為“自我評價的物理手段不能利用時,就出現社會比較”,這一看法未必要當。有關的社會比較的事實證明,即使人們通過物理手段確認了事物的屬性,但他們還要利用社會比較再予以確認,以達到某種積極性期望的滿足。可見社會比較的領域擴大了,使其具有普遍性。
3.與不同的他人比較
斯廷格認為“社會比較主要是和自己類似的他人相比較”,這是不全面的。在人際交往中,人們所進行的社會比較,一方面以類似的他人為比較對象,用以確認自己與他人相類似的屬性,這是主要的千種社會比較;另一方面還可跟不同的他人相比較,從反面確認自己的屬性,以提高自我評價的可信度,同時有利於自己社會行為的發展,.這是一種輔助性的社會比較,明智的人善於把這兩方面的社會比較結合起來,以完善自我評價。
4.暫時比較和團體間比較
社會比較過程理論研究的是某一時刻自己和他人的比較,亦即個人間橫斷面的比較。艾伯特(S.Albert)認為個人間橫斷面的比較可能轉變為個人內縱斷面的比較,據此他提出暫時比較的概念。我們把自己看成認識對象,這是通過和他人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通過社會比較來評價自我意見、能力等屬性,顯然是自我概念的一部分。可是除此之外,為了自我概念的明確化,有必要超越時間而形成自我同一性,使現在自我、過去自我。將來自我統一於社會生活之中。艾伯特認為,在自我同一性所形成的基礎中,含有現在自我的屬性同過去自我、將來自我屬性的比較,可見個人間比較能夠轉變為個人內比較。因此,個人間比較是暫時比較。當自我不能獲得實際的客觀證明時,就想通過過去自我和現在自我的比較來了解自我同一性,於是和觀在自我相類似的過去自我就容易作為比較對象,進行個人內比較。
泰費爾(H.Tajfel)提出了團體間比較。我們在社會生活中至少必須屬於一個團體,所以我們的自我概念有一側面受自己所屬團體的屬性所規定。泰費爾把自我概念的這種側面稱為社會的同一性,並認為自己歷屆團體的屬性是通過和別的團體相比較才能明了,所以團體間比較對社會同一性的形成是必不可少的。這就把費斯廷格的同一團體內個人間比較擴大到團體間比較,使更有可能把社會比較擴大到整個社會心理學領域來探討。
二、社會比較的普遍性
現在,更多人用社會比較的觀點來探討各種各樣的社會行為,認為社會行為的發展和改變都與社會比較相聯繫。這就是說,社會比較帶有普遍性。入們通過社會比較覺察到社會行為發展的方向性,從而有意或無意地改變自己的行為,以加強對社會的適應;如果社會已無法適應,則採取革命行動,對社會加以變革,因而發展新的行為,適應新的社會。由此看來,社會比較確實能作為一種內驅力,促進主體行為的發展和改變,從而作用於社會。
1.態度的變化和傳播
團體內存在著很多與自己的態度和意見相一致的他人,通過有關的社會比較,提高了主體對團體的妥當性的確認,從而增進團體成員的態度和怠見一致化,並形成強有力的團體規範,產生一致性壓力,這是改變態度和行為的一種群眾性動力。團體成員也是通過社會比較,發現自己跟他人的態度和意見不一致,因而可能引起如下諸種社會行為:(1)對他人進行有關偽傳播,試圖改變其態度;(2)或改變自己的態度,與他人保持一致;(3)如他人一直跟自己相異不和,則對其疏遠,甚至加以排斥。
2.團體內的競爭
團體內的競爭,實際上是能力的競爭。這與有關的社會比較相聯繫。在進行能力比較時,“向上性動機”起著作用,也就是說,人們往往選擇略勝一籌的他人作為比較對象,並追求超過他人。如果缺乏這種社會比較的動力,也就很難展開團體內的競爭。
3.人際的吸引和反感
在人際交往中,人們之間的吸引與反感,是通過相應的社會比較面產生的。在人際比較中確認他人與自己的類似性大,則他人對自已有吸引力;如果他人與自己少有、甚至沒有類似性,那麼就會對他產生反感,跟他疏遠,甚至排斥他。
4.非正式群體的形成
在正式群體內的交往過程中,由於意見、情感、性格、能力等的社會比較,使一些人彼此的類似性得到確認,因而他們自然而然地組合起來,形成一個非正式群體。由於他們經過充分的社會比較過程,從而彼此在很大程度上確認了非正式群體藉以形成的類似性,所以這種群體具有很強的凝聚力,甚至超過正式群體。
5.對社會事件的評價
在評價某一社會事件時,經過個人間的社會比較,受到有關的他人社會比較的影響,而主要決定於個人內社會比較,其中包含主體經驗、觀點、立場、方法等因素的熏陶。因此,個人對某一事件的評價,實際上往往是個人和他人社會比較綜合的結果。
總之,任何社會行為的發展和改變,都與社會比較相聯繫。
社會比較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大眾心理現象。第一個系統地提出社會比較理論的是費斯廷格。其理論基本觀點是:人人都自覺或不自覺地想要了解自己的地位如何,自己的能力如何,自己的水平如何。而一個人只有在社會中,通過與他人進行比較,才能真正認識到自己和他人;只有“在社會的脈絡中進行比較”,才能認識到自己的價值和能力,對自己作出正確的評價。社會比較能夠使人清楚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找出自己和別人之間存在的差距,發現自己的長處,找出自己的不足。由此可見,社會比較可以幫助人們認識自身,激發人們的行為動機。以後,心理學界對“社會比較”進行過很多的研究,不少學者都提出了相關的理論。
一般的觀點認為,構成社會比較傾嚮應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第一,人人具有想要清楚地評價自己的意義和能力的動機。
第二,如果有評價自己意義和能力的物理的、客觀的手段,就首先使用這種手段。如果找不到這種手段,就會通過與他人進行比較來判明白己的意義和能力。
第三,因為與自己類似的人對評價自己的意義和能力有用,所以容易被選作比較對象。
小珍在進入大學后,由於課業穩定,小珍便興起了利用閑瑕之餘打工的念頭,英文還不錯的小珍找了一份xx美語的櫃檯接電話的工作,內容很輕鬆,而善交際及愛說話的小珍很快和主任熟了起來,兩人時常聊天及吃飯。
某日,教小朋友美語的老師臨時有事,主任一時找不到代課老師,便央求小珍代為上課,小珍心想“小朋友都是國小學生,應該不會很難。”,加上主任平時對小珍照顧有佳,小珍就幫了這個忙,因此,日後當小珍在上班時,只要有老師請假,小珍都會去代課,這一年當中,小珍的時薪為九十五元。
經由小珍的介紹,好友小雯也進入了xx美語打工,可是小雯的時薪卻是一百元,同時小珍的時薪也提升為一百元,小珍在得知這件事後,心中出現了疑問,小珍認為自己並沒有不盡責於工作,也常常應主任的要求而做了許多份外的工作,主任雖常常嘉許小珍,卻從未在薪水給予實質的獎勵,小珍並不是在意自己做了許多工作,只是不能接受自己的份量為何跟一個新來的一樣,這個疙瘩讓小珍興起了想要離職的念頭,但主任一年來所給予的關懷及鼓勵又讓小珍猶豫,此時小珍該怎麼辦呢?
在小珍介紹朋友進入之前,小珍也沒有想過時薪的問題,她也勝任的非常愉快,離職念頭產生的導火線可說是自己和朋友時薪的差異,我想小珍之所以會不平衡的原因可能是──“倘若沒有朋友的出現,小珍的時薪會不會一直都是九十五元呢?”,以致於萌生離職的念頭,而小珍遲遲不願表態的原因也不外乎是“人情”的壓力,在她工作期間,主任不時會噓寒問暖,甚至請小珍吃飯,一切的照顧讓小珍感覺出自己的重要性,可是從時薪上看來,自己又似乎不是那麼重要了,所以才會猶豫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