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級財政收入

本級財政收入

本級財政收入,是指按財政體制劃分的中央本級收入和地方本級收入。

基本介紹


1994年分稅制財政體制以後,屬於中央財政的收入包括關稅、海關代征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的75%部分,證券交易稅(印花稅)50%部分和海洋石油資源稅。屬於地方財政的收入包括營業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屠宰稅,農牧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增值稅25%部分,證券交易稅(印花稅 )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資源稅以外的其他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