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統計局

三亞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置三亞市統計局,為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負責服務業統計、能源統計、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統計。
2、負責中央組織部的地方政績考核指標的綜合整理工作。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部門統計工作、涉外統計、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
2、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3、加強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的發展規劃、計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鎮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鎮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察、旅遊、交通運輸、郵政、電信、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遊、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組織實施各鎮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鎮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本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各鎮由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擬定本市統計信息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資料庫;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協調各部門統計資料的公布;組織制定各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基層的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內設5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和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組織開展全市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參與相關部門做好統計業務職稱資格考試與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審批或備案各鎮、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標準和方案;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統計普法工作和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二)綜合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監測、預測和分析全市經濟運行狀況,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為黨政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諮詢服務;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審查、管理;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源環境和旅遊增加值調查核算;收集、整理財政稅收和金融統計資料;核准宣傳、新聞和出版單位發表尚未公布的全市性統計資料,負責本市統計新聞的發布;負責有關方面的社會調查、分析與統計;整理編印全市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各鎮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工作。
(三)工業交通能源投資科
組織實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和統計分析;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開展對全市能源生產、流通、消費、庫存、流入流出情況進行統計、監測評價和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節能降耗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對全市節能降耗統計監測和分析研究;編製地區能源平衡表,核算地區用能情況,提供能源進出消費數據;跟蹤監測重點能耗企業節能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負責組織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四)農業貿易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生產、農村基本情況、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進行農業產值計算和農業經濟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和旅遊業統計與抽樣調查工作;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五)社會科技服務科
組織實施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金融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科技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業、社會福利業、娛樂業、其他服務業等有關新興服務業生產經營情況統計調查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婦女兒童、勞動工資、人口勞動力等社會統計,開展科學技術、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負責人口普查及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管理協調教育、衛生、環境資源、司法、科技等有關部門的統計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人員編製


市統計局行政編製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製2 名。

地理位置


地址:文明路145(政府第二辦公大樓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