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事

漢字詞語

評事,漢字詞語,拼音為pínɡ shì。舊指職官名。漢設立廷尉平,隋改為評事,為評決刑獄的官吏,到清末才廢除。現指由行政法院設立,掌理審判行政訴訟事務,其地位相當於普通法院的推事。出自《新唐書·百官志三》:“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製推訊長史,當停務禁錮者,請魚書以往。錄事二人。“

基本信息


【詞目】評事
【拼音】pínɡshì
【基本解釋】官名。隋朝始置,直至民國時期,主要負責案件審理。

詳細解釋


(1)隋煬帝置,大理寺的屬員。秩正九品,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參決疑獄,隋員額四十八。唐、宋沿設,減為十二,唐掌出使推按,秩從八品下,宋改為正八品,與司直詳斷疑案。金沿設,並分設女真、漢人,契丹評事,各有定員,后省契丹評事。明、清均為七品,明初八人,后減為四人。清有堂評事、左右評事,掌繕章奏,清末改制,改大理寺為大理院,評事廢。
(2)民國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平政院,設評事十五人,系簡任官,掌審理案件。
(3)國民政府行政法院法官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