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國家稅務局

開平市國家稅務局

開平市國家稅務局為正科級全職能局,擔負近2萬戶納稅人的征管任務。

基本信息


開平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0個職能股室(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政策法規股、徵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納稅服務股、稅源管理一股、稅源管理二股、稅源管理三股)、1個直屬單位(稽查局)和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派駐水口、蒼城赤坎、金雞4個稅務分局,管轄三埠、長沙2個街道辦事處、13個鎮和翠山湖工業區。重點稅源有金屬製品業、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和紡織服裝業、化學製品業、電子設備製造業等行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研究制定稅源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
(八)編製、分配和下達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江門市國家稅務局和開平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