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洪武年間(1368-1399年),趙姓由山西省洪洞府詔遷此地佔產立庄,稱為“趙家營”,簡稱“趙營”。明代屯田分軍屯和民屯兩種。軍屯,即派駐軍隊到拋荒嚴重的地方,一方面駐防,一方面墾種荒地。民屯,即招撫流亡,集體屯種。以“營”命名的村落,就是明初軍屯的反應。隨著時間的推移,至明代中葉,兵士的防衛職能漸失,逐漸變為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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