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
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
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日前,中央正式備案同意《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以下簡稱《總體意見》),標誌廣東市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我省機構改革也從省本級向市縣延伸推進。
《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地方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下發后,省委書記李希、省長馬興瑞及時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文件部署要求,突出任務重點,加快工作進度,抓緊貫徹落實,並給予直接指導。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2018年8月31日,《總體意見》經省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同意徵求市縣意見。
2018年9月12日,《總體意見》與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地方機構專題組作了初步溝通和請示。
2018年9月18日,省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原則同意《總體意見》。
2018年9月22日,《總體意見》根據地方組下發的模板進行了規範。
2018年9月27日,《總體意見》根據市縣反饋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
2018年10月10日,省委書記李希在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上對《總體意見》作說明。
2018年11月23日,中央正式備案同意《總體意見》。
市縣機構改革是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環節。深化市縣機構改革,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牢牢堅持“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按照省委統一部署要求,著力改革市縣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創新體制機制,合理劃分事權,理順權責關係,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市縣機構職能體系,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為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提供堅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深化市縣機構改革,要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堅持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貫穿改革全過程,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確方向。要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對標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市縣主要機構及其職能必須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與省級機構改革有效銜接,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要立足市縣實際,更好發揮市縣積極性,在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夯實基層基礎,鼓勵基層改革創新。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除體制機制制約,切實解決長期想解決而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
市縣機構改革是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環節。按照中央和省委統一部署要求,市縣將著力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創新體制機制,合理劃分事權,理順權責關係,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市縣機構職能體系,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著力從制度安排上發揮黨的領導這個最大的體制優勢,統籌考慮市縣各類機構設置,協調好併發揮出各類機構職能作用,完善科學領導和決策、有效管理和執行的體制機制。如組建市縣兩級監察委員會,建立健全和優化市縣黨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市縣黨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同級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市縣黨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電影工作等,市縣黨委統戰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僑務工作。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通過完善機構設置,更好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如為落實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性規劃重疊等問題,組建自然資源局,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為推動建設美麗中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組建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為更好統籌推進涉及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健康安全等領域相關工作,組建了衛生健康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應急管理局、醫療保障局等。
機構改革
(四)突出優化協同高效。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係,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避免政出多門、責任不明,明確黨的有關機構可以同職能相近、聯繫緊密的其他部門統籌設置,實行合併設立或合署辦公。如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的新聞出版、電影職責併入黨委宣傳部,對外加掛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牌子。為完善市場監管,健全監管體系,在市縣兩級設立市場監管局,承擔過去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監管職責。
(五)堅持問題導向。大力破解與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與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還不完全適應的體制機制問題。如考慮我省是海洋大省,海洋漁業行政職能對應中央和省級分別劃歸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海洋漁業執法隊伍整體劃歸農業農村部門,非涉海地區的漁政隊伍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有利於優化資源配置;涉海地區的漁政隊伍更名為海洋綜合執法支隊(大隊),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實行垂直管理,繼續集中行使海洋監察、海島管理、漁政管理、漁港監督、漁船監督檢驗、海洋環境保護等執法職責,有利於省市縣形成海洋執法合力,加強海洋執法工作。賦予市縣機構更多自主權,允許市縣在一些領域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在規定限額內確定機構數量、名稱、排序,宜大則大、宜小則小,既允許“一對多”,也允許“多對一”,更好發揮市縣積極性。
(一)切實加強對市縣機構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市縣要把機構改革擺在當前各項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按照中央頂層設計和省委部署要求,由市縣黨委負責,抓緊建立健全本地區機構改革領導和協調機制,組建工作專班,搞好動員部署,統籌安排好改革的具體路線圖、時間表,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改革方案制定報批和組織實施。市縣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改革的“施工隊長”,周密部署,統籌安排,壓茬推進。
(二)重點抓好改革涉及的班子配備和幹部安排工作。各市縣要把這次改革不搞斷崖式人員精簡分流這項政策理解好、宣傳好、執行好,多想辦法,統籌多種渠道把涉改的每名幹部安排好、使用好,富餘的幹部和人員在工作實踐中逐步消化,讓幹部吃下“定心丸”。按照有利於改革平穩推進、有利於服務管理、有利於幹部安享晚年的原則,紮實做好離退休幹部歸屬交接,確保事情有人管、經費有保障、黨組織活動不斷線、服務水平不降低。
(三)嚴明機構改革紀律規矩。各市縣要嚴格執行黨中央和省委關於嚴明機構改革紀律的要求,將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製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要準確地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機構改革方案經正式批准後方能組織實施,不要盲目搶跑。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將機構改革實施情況納入重大決策部署督察任務和巡視巡察範圍,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對違反紀律的行為,要嚴肅查處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保證改革期間各項工作連續穩定。各市縣要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關係,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立”要做在破前,沒有“立”住之前,不要急於“破”,確保改革期間各項工作連續穩定。改革過程中要平穩有序做好新舊機構交接工作,特別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不能出現任何空檔期,確保機構改革和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做到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