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間文藝家協會

湖南民間文藝家協會

湖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是全省各民族民間文藝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

目錄

正文


湖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湖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
第二條 本會是全省各民族民間文藝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和湖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省文聯的領導和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業務上的指導。對本省各市、州民間文藝家協會和本會下屬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指導、服務的職責。
第三條 本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高舉旗幟,圍繞大局、服務人民、改革創新,團結和組織全省民間文藝工作者,為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民間文藝事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根據人民團體的自身特點和運作機制,依照本會章程開展各項工作。
第五條 本會的具體任務是:
1、本會接受中國民協的業務指導,規劃、組織民間文藝活動,加大民間文化遺產搶救的力度,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間藝術的保護工作,扶持民間文化傳承與發展,加強民間文藝搜集、整理、研究和傳播。
2、加強民間文藝學學科建設,通過開辦多種形式的專業知識培訓,開展民間文藝理論研究與學術交流活動,努力培養民間文藝專業人才,擴大專業隊伍。
3、根據新的形勢的需要努力辦好民間文藝刊物,為民間文藝工作者提供發表作品和展示成果的園地。
4、組織全省民間文藝工作者參加省內外、國內外有關業務活動,加強民間文藝學術交流和業務交往。
5、加強聯絡、協調,做好指導、服務,增強民間文藝界的團結,促進民間文藝工作的順利開展。
6、在協會的職權範圍內,保護會員正當權益不受侵犯。
7、按章程規定做好發展會員工作。本會積極培養優秀民間文藝人才,加強青年會員的吸收和推介。
會 員
第六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願意繳納會費,從事民間文藝搜集、保護、搶救、整理、翻譯、研究、出版、編輯、教學的我省民間文藝工作者,民間故事講述家、民間歌手、民間藝人以及各類民間藝術家和組織工作者,由本人申請,經本會會員兩人介紹和有關單位推薦,經本會審查批准,可成為本會會員。凡戶籍或工作關係在湖南省的中國民協會員均為本會當然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委託的各項工作的義務;享有參加本會各項活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八條 本會會員如有違反本會章程,擾亂本會工作,損壞本會聲譽,或嚴重違法違紀受到處分,被剝奪公民權利者,經協會主席團討論通過,開除或取消其會籍。如工作變動或長期不從事民間文藝工作,經協會主席團通過,可停止其會籍。
第九條 凡為本會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為本會爭得榮譽者,經協會主席團通過,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組 織
第十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會員代表大會職權。理事會閉會期間,以協會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
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選舉代表、當然代表和特邀代表三部分組成。選舉代表,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分別由各地會員民主推薦產生。當然代表為上屆理事,特邀代表由大會籌備組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理事會理事,由各市、州民協(文聯)按商定名額推舉候選人人選,主持工作的一名負責人作為代表該市、州民協(文聯)的理事候選人,工作變動後由市、州民協(文聯)另行推舉更替人選,並報本會主席團備案。理事會理事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0歲,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正副主席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理事會還可決定設名譽主席一名和顧問若干名。顧問由上一屆離任的副主席擔任。名譽主席由上一屆離任的主席擔任。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一般五年召開一次,聽取上屆工作報告,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本屆理事,討論本屆工作規劃。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由主席團決定召開,檢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討論工作任務。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必要時由主席團會議決定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十三條 協會秘書長由省文聯黨組提名、考察,協會主席團通過,報經省委宣傳部批准后,由省文聯黨組任命。由正副主席及秘書長組成辦公會議,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和理事會、主席團會議的決定,處理會務工作。秘書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擔任協會法人代表。
經費及資產
第十四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政府資助;
(三)社會贊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本會的經費、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會章程解釋權屬於理事會,修改權屬於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本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實行。
湖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第六屆主席團及秘書長、副秘書長
湖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第六屆主席團
主席:曾應明
副主席(8人,按姓氏筆劃排序):
馬鐵鷹龍永文
龍耀海 田茂軍
鄔建美 陽盛海
黃愛平 漆林生
湖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第六屆秘書長
吳幗屏
湖南省民間文藝家協會第六屆副秘書長
王進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