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章
警用標誌
臂章(shoulderpatch)是警察、軍人及個別職業等佩帶在外衣衣袖上臂部位,表示身份、勤務等信息的標誌。一般佩帶在左臂,形狀有盾形、長方形、菱形等,一般為電腦刺繡製品。套在袖子上的長方形臂章亦稱袖章或袖標。中國人民解放軍07式軍服以臂章為識別軍種的重要標誌。
佩戴在軍衣衣袖上臂外側部位,表示軍人身份或勤務的標誌。一般佩戴在左臂,形狀有長方形、菱形、盾形等。套在袖子上的長方形臂章又稱袖章或袖標。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歷史上曾以臂章為標誌。解放戰爭時期,人民解放軍中僅部分院校學員、教職員工及擔負特殊任務的軍人佩戴臂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歷次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均規定有值班、執勤人員臂章的樣式、佩戴方法。臂章通常用黃色或紅色的絲織品製成,長為35~45厘米,寬為10~12厘米,標以紅色或黃(白)色的“值班員”“值日員”“值勤”字樣,套在左臂上。1989年10月1日起,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擔負城市軍容風紀糾察的人員,開始佩戴印有“糾察”二字的盾形臂章。20世紀50年代,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曾佩戴過印有“公安”二字的盾形臂章。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建立后,於1985年1月開始佩戴盾形執勤臂章。2007年起中國人民解放軍換著07式服裝,恢復佩戴臂章。軍人穿著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和作訓服的時候應當佩戴臂章。著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時佩戴在左臂;著作訓服時佩戴在右側。旅以下部隊、分隊各類值班(值日)、值勤臂章,佩戴在常服的右臂和作訓服的左臂。軍隊和國防改革后,為適應軍隊編製體制調整需要,軍需裝備研究所設計研製了“15式”臂章、胸標。臂章的外形設計同07式臂章一致,保留了07式臂章設計元素中寓意維護和平的橄欖枝,但將原07式臂章中的黃色五角星改為了紅黃雙色“八一”五星軍徽。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軍隊都把臂章作為軍種、兵種或技術勤務的標誌,也有的作為軍階符號或所屬部隊的標誌。如俄軍的臂章一般表示軍種、兵種或技術勤務,美軍的臂章主要用於表示士兵的軍階。日本自衛隊的臂章通常作為軍銜標誌,也有的作為所屬部隊的標誌。(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臂章
中國少年先鋒隊的創立者是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委託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直接領導中國少年先鋒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起成立。
中國少年先鋒隊臂章
中國少年先鋒隊臂章
中國少年先鋒隊隊長和隊委標誌說明
一、各級隊長和隊委會委員應在左衣袖外側中上部佩戴隊長或委員級別標誌。
二、大隊長和大隊委員會委員標誌中間是3條紅杠,中隊長和中隊委員會委員標誌是2條紅杠,小隊長1條。臂章應做到天天佩戴。
三、標誌中紅色布條長4厘米,寬1厘米。(為佩戴方便起見,可用白布一塊,長7厘米,寬6厘米,將紅布條縫在上面,條與條之間相隔1厘米,左右各留1厘米。)整個級別標誌也可用塑料製作。
目的
團結教育少年兒童聽黨的話,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努力學習,鍛煉身體,培養能力,為國家貢獻自己的力量,努力成長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合格人才,做共產主義事業的接班人。服務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維護少年兒童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