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林業局
桂林市林業局
桂林市林業局位於桂林市中山北路159號,是市政府組成單位,屬行政事業性質,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現有在職職工106人。
局機關設10個行政科室,包括辦公室、營林科、林政資源管理科、森林資源利用管理科、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科、林業改革發展科、國土綠化科、森林防火科、計劃財務科、人事教育科;局屬事業單位12個,包括桂林市農村能源辦公室、桂林市林場管理站、桂林市林業技術推廣站、桂林市科教站、桂林市森林資源管理站、桂林市林業種苗站、桂林市林政管理站、桂林市林產品工業管理站、桂林市林業工作站、桂林市林業基金管理站、桂林市林業貸款管理站、桂林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二層獨立核算事業單位10個,包括廣西花坪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西貓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桂林市龍泉生態林區管理處、桂林市林政稽查大隊、桂林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桂林林業學校、桂林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桂林市林業設計院、桂林市林業局木材總公司、桂林市森林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等林業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起草有關林業行政管理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文件草案,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經營和林業基地建設;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協調和管理山區綜合開發;管理市直屬林場;指導森林公園、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鄉鎮林業工作站等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負責指導全市森林分類經營;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荒山、荒水、荒地、荒灘)資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及紅樹林、木本藥材、熱帶林作物以及野生動物等)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下達年度木材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依法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指導和監督林木、竹木的憑證采代、憑證運輸和憑證經營加工及其他林產品等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征、佔用林地的審核;指導全市森林糾紛調處工作,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五)負責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管理、指導、檢查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市級林業資金、林業專項貸款項目,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國有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監督國有林業資產。
(七)負責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以及進出口業務的管理。
(八)指導全市林業公安、森林防火工作,負責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行政處罰;指導、監督、協調森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九)制訂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林業重大科研項目、技術開發推廣項目的推廣應用及成果管理;指導全市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負責全市材業宣傳和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直屬單位的勞動人事工資工作。
(十)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59號桂林市林業局信息中心
黨組書記、局長彭志明主持市林業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王曉陽分管局辦公室、計劃財務科、人事教育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蔣海平分管市能源辦、森林資源利用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蔣若海分管林政資源管理科、林改科;
黨組成員王遠來分管市防火科;
黨組成員劉羅成分管林業技術推廣站、林業工作站、林場站;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潘增飛分管紀檢監察、機關黨委、野生動植物保護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桂春掛職興安縣委常委、副縣長;
黨組成員李劍文分管局機關事務管理站、工會、青年、婦兒、計生;
黨組成員安吉猛分管市綠委辦,綠化科、會仙濕地管理處;
總工程師倪臻分管營林科、退耕辦、科教站、種苗站(花卉辦),林業技術、項目總把關、林業項目庫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