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建築學
行為建築學
行為建築學是建築學與行為科學、心理學交叉的學科,主要研究人的需要、慾望、情緒、心理機制等與環境及建築的關係,研究如何通過城市規劃與建築設計來滿足人的行為心理要求,以達到提高工作效率,創造良好生活環境的目的。
行為科學產生於本世紀40年代末,50年代初,其目的是把握人的行為規律,提高對行為的預見性和控制力,以調節企業中的人際關係,調動人的積極性,提高生產率。與建築有關的環境行為研究也差不多同時出現。40、50年代,美國的一些心理學家研究了真實環境場所如何影響人的行為,並提出物質環境布局對人的行為有明顯影響。60年代后,建築學家也加入了這一研究領域,逐步建立了以建築學為主體的綜合性新學科一行為建築學。近年來,行為建築學的研究與運用發展很快,並取得很多成果,許多建築類學校也相繼開設了專門課程。
行為泛指有機體外現的活動、動作、運動、反應或行動。由於人的需要包括生理和心理兩方面,而心理的需要往往更複雜;人的行為外現受生理需要支配,又受心理需要支配,而後者也往往更複雜;因此,現代行為學研究的重點集中在心理方面。
行為建築學研究的範圍十分廣泛,大致可分為兩類。
人處於空間中。單個人所需要的空間包括人體自身所佔的空間、動作域空間和心理空間(圖2-21)。前兩類空間可以通過人體工程學進行測定,後者則仰賴於心理學的研究。
人在空間中具有方向性,除動作外,還會有上下、前後、左右方向上的判斷。這種判斷會產生不同聯想,如上升、下降;前進、後退;勝利、失敗……等。
人有領域感。領域感是人所佔有的與控制的一定空間範圍。它可以是建築空間的一部分,也可能只是象徵性的。
行為建築學
在更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每個人對空間的要求涉及傢具布置、團體交往、個人領域等很多因素。由於人既是個體,又具有社會性,因此,在有的情況下需要私密性,有的情況則要求公共性、開放性。
環境是與個體相對應的空間、時間和社會萬物的總體。環境可以分為形體環境和社會環境兩大部分。形體環境由建築、道路、場地、植物、環境設施等物質要素構成,其中有屬於人工的,也有屬於自然的。社會環境由人的各種社會活動構成,如欣賞、遊覽、交往、購買、聚會、工作、勞動等。形體環境是社會活動的場所,對各種行為起容納、促進或限制、阻礙的作用。因此,形體環境要滿足人的生理、心理需要,符合行為規律,為人類的各種活動提供環境支持,創造符合時代要求的空間。由於人的生理要求在人體工程學中已有研究,所以行為建築學的研究往往側重於心理方面。因此,不少人也把行為建築學稱為建築環境心理學。
早期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工作環境與工人心理。研究表明,人的行為受心理活動支配。環境影響心理,也影響人的行為。一定的環境會產生一定的心理,一定的心理將影響工人工作的積極性。例如,井然有序的室內布置,有條不紊的工藝流程,清潔衛生的工作場所,充足而柔和的光線,賞心悅目的色彩,在工人目之所及的地方布置綠樹鮮花,都有利於提高工人的工作熱情,減弱疲勞感,從而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以後,這一研究進一步擴展到其它用途的空間,探索各種自然環境、人工環境與人的心理感受、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之間的關係。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建築設計人員都參與了研究工作。
行為建築學研究的另一重要領域是城市環境與居民心理。各種規模建築環境對人的行為影響是不相同的,如生活在獨戶住宅、非獨戶住宅、街道、居民區、郊區的居民有不同的行為。住宅的類型和位置,可以影響家庭成員的相互關係,影響鄰里交往和兒童的娛樂活動。同樣的環境,對不同年齡、經濟地位、文化水平的人的影響也有差異。有人認為,通過設計不同的環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人的行為。例如,優美而整潔的建築環境,有利於使人養成講究衛生的習慣,培養愛美的心理。行為建築學還考察了現代化大城市的各種弊端,如人口密度太大,交通問題突出,污染與雜訊嚴重,信息過量,人工環境過多,人的精神負擔過重,人際關係冷漠等。
行為建築學的研究任務,主要是將大量定性的內容,通過各種科學研究手段,達到定量化分析,以提供科學的環境質量設計依據。行為建築學由於重點是環境心理研究,所以其研究方法與現代心理學相似,大體上可分為實驗法和調查分析法兩大類。實驗法可分為現場實驗法與實驗室實驗法兩種。調查法分為觀察分析法與調查分析法,或者將兩者結合起來形成觀察調查分析法。下面舉例說明幾種常見方法。
有的國家已建立了不同規模的環境實驗室,其中包括室內氣候實驗、人體環境實驗、視覺環境實驗、環境心理實驗等,根據任務配備有相應的測試儀器、設備。
這種方法是請受試者快捷地畫出一張某地區地圖,然後標出哪些是他認為最突出的部分,包括小的細節到大的區域,最後詳細描述他個人穿越這一地區的感受等等。研究者將大量的個人認知地圖和口頭報告加以匯總,便能得出對某地區的公眾印象。
這種方法是讓受試者觀察真實的環境或所攝製的錄像、照片、幻燈片,同時評價所看到的情況,根據各自的感受在語義標度表上打分。大量的測試結果再經過因素分析,便能產生較為精確的定量分析結論。
這種方法是讓受試者在審慎編排的問卷上對環境質量進行評判,然後將大量的答案進行匯總和回歸分析,並建立合適的數學表達式。
這是一種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出的,關於一個人在規定時間內所做事情的記錄,通常為24小時,或其整倍數。記錄要求精確詳盡,受試者要有代表性,並儘可能多一些。一般以每10~15分鐘為最小時間單位,按順序記錄每項活動的性質、參與者、發生地點和起止時間等。時間支配報告可用訪問、問卷、時間安排日記等方法來收集資料,然後用編碼方式用卡片或磁帶貯存起來,最後用計算機作數據處理。
這種方法一般通過對具體環境中人的行為及所耗時間的調查,來對特定的形體和社會環境的數量、位置、規模、建築處理等進行評價。這種方法常輔之以攝影、錄像等技術,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另外,還可以採取間接度量方式,即當受試者已不在現場,通過檢查遺留痕迹或檔案記錄進行統計。
以上這些方法獲得的資料,大多要經過數理統計處理,然後才能引出相應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