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費

施工中耗費原材料等的費用

檢驗試驗費”在建標【2013】44號中已經歸為“企業管理費

定義


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
其中包括:材料原價、材料運雜費、運輸損耗費、採購及保管費、檢驗試驗費(“檢驗試驗費”在建標【2013】44號中已經歸為“企業管理費”)、材料包裝費。

內容


(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是指材料出廠價、市場採購價或進口材料價。
(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車、船等的運輸費、調車費或駁船費、裝卸費及合理的運輸損耗等。
調車費是指機車到非公用裝貨地點裝貨時的調車費用。
裝卸費是指火車、汽車、輪船出入倉庫時的搬運費。
③材料運輸損耗是指材料在運輸、搬運過程中發生的合理(定額)損耗。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採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採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 採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材料採購及保管費=(材料加權平均原價+供銷部門手續費+包裝費+運雜費)×採購及保管費率
採購及保管費率綜合取定值一般為2.5%。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5)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檢驗試驗費”在建標【2013】44號中已經歸為“企業管理費” )
(6)材料包裝費:是指為了便於儲運材料,保護材料,使材料不受損失而發生的包裝費用,主要指耗用包裝品的價值和包裝費用。
此外,還需考慮扣除包裝品的回收價值。
①材料包裝費計算公式
材料包裝費=發生包裝品的數量×包裝品單價
②包裝品回收價值的確定
包裝品回收價值=材料包裝費×包裝品回收率×包裝品殘值率

計算公式


材料費≡∑(材料消耗量×材料基價)+檢驗試驗費
材料基價=[(供應價格+運雜費)×(1+運輸損耗率)]×(1+採購保險費率)
檢驗試驗費=∑(單位材料量檢驗試驗費×材料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