繕印
把校樣印成規範正式文件的行為
繕印公文的物質材料包括兩大類,一是顯現符號圖形的字跡材料(主要是各種印刷油墨),二是承受保持、固定字跡材料的紙張。在公文印製過程中正確選擇這兩類物質材料,直接影響著公文效用的實現以及決定著公文的壽命。因此,在選擇紙張與字跡材料時必須符合適用、耐久的原則。
適用原則就是要求紙張應適合於印刷、傳遞、閱讀和保存等方面的需要;在選擇字跡材料的油墨時,無論是顏色還是種類均應考慮適合於使用,與具體印刷方式、印刷設備的要求相一致,並使字跡清晰、醒目,有較好的視讀效果。
耐久原則就是要求紙張能在儘可能長的時間範圍內,可承受各種物理的、化學的因素的破壞,保持其物理結構與化學性質的穩定,以使公文信息能與紙張一起被長久留存;要求注意字跡油墨材料在色素成份、與紙張結合方式方面的差異,選取其中最有利於延長公文壽命的產品種類。
關於紙張的選擇,應與所採用的印刷方式相適合。為使紙張的內在質量能為適用性提供保障,需注意控制影響其質量的定量、平滑度、白度、透明度等指標。字跡材料的選擇,應使之具有強或較強的耐久性,(切忌用紅墨水、純藍墨水、圓珠筆油墨、鉛筆等書寫公文),色素成份為碳黑、結合方式為結膜的黑色油墨的耐久性最好。色素成份為其他化學顏料的藍色或紅色的油墨,耐久性稍差一些。以上紙張和字跡材料的指標,請參見國家標準計量管理局頒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以及本書的公文格式和印刷部分的相關內容。
繕印,它是根據定稿製作公文正本的工作活動。繕印主要有三種形式:
是由人使用簡單書寫工具(各種筆)將字跡材料(墨、墨水)按一定規律轉移固定在紙張上,形成與原稿一致的文字元號或圖形,目前一般已不採用這種方式製作公文。
指用打字機、印字機等機械設備謄錄文字元號。以這種方式製作公文,相對減輕了勞動強度,字體規範整齊,字跡清晰,雖不能(或不宜)直接大批量製作公文,但卻能為批量製作提供條件,如制印版底像或直接制印版(油印)。
就是運用專門的印刷設備和技術手段批量“複製”文字、圖形或圖像。它們不僅可大批量製作公文,而且有較高的製作質量。以印刷方法製作公文的一般程序過程為:整理定稿;格式設計;制印版;制校樣;校對;改版;印製;裝訂;檢驗。用各種印刷方法製作公文,現已成為公文製作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