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政專門學校

江西法政專門學校

私立江西法政專門學校(1911年-1933年),為1905年科舉制度廢止后,中國近代新式教育的興起初期民間成立的學校之一。有鑒於清朝政治腐敗衰微,江西同鄉留日學生髮起集資創辦,以教育鄉民。

學校簡史


江西法政專門學校於1910年發起創辦,租賃民房為校址,設在江西南昌系馬樁,推舉劉存一為校長,1911年呈報清朝學部立案,開始招收學生,分法學與政治學兩班。
1913年改選徐元誥為校長,並呈報中華民國北京教育部立案,1914年改選羅家衡為校長。1922年,選出龍欽海為校長。
1926年至1928年北伐戰爭,學校曾遭北洋軍閥破壞毀損而停頓,期間中華民國大學院成立並頒行《私立學校條例》。1928年冬,學校依法組織校董會並選舉校長。
1929年,學校依據政令停止招收學生,逐年結束三年學制的專門部在校生,於1933年學校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