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科學技術局

安康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99號),設立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中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相關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將科技成果評價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三)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優化科技系統配置。
(四)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綜合平衡的牽頭職責,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起草有關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編製歸口管理的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項科技專項費用的使用計劃。
(四)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及產業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牽頭組織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五)貫徹執行中省有關促進產業學研結合、科技成果推廣的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擬訂全市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應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科研單位的初審和申報工作。
(七)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管理與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推廣、技術市場、專利、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科技保密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八)負責全市科技企業認定的初審、複核與評定過程中的日常工作,選拔推薦省級科技型企業,協調落實有關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負責全市科技考察、科技展覽、科技合作與科技交流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審批和發展的管理工作。
(九)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和指導農村科技產業、星火技術密集區、農村區域性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與推廣、科技下鄉工作,推動農村與農業科技進步。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一)指導縣區科技管理工作;聯繫協調駐安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機構的科技創新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審核獨立科研機構;負責全市科技培訓、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協調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編製4名, 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劃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科技項目服務、科技事業基本建設、管理和指導全市軟科學研究。
(二)科技計劃與成果管理科(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編製3名, 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組織科技興安的有關工作;擬訂民用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編製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試驗項目的計劃及相關經費安排;安排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組織編製年度科技事業和項目發展計劃;負責重大課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招標工作;負責本市承擔的國家和省安排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向國家和省科技部門申請立項的科技計劃的組織編製工作;組織對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負責新產品試製的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記、鑒定、申請、獎勵工作;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培育、發展和管理技術、信息市場;組織協調全市的技術交易活動;規劃建立技術市場管理人員、技術經紀人等中介和服務隊伍,指導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組織年度科技進步獎的評審獎勵工作;組織申報年度國家、省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和發明獎,負責科技成果的異議處理及糾紛裁決;負責編報、組織實施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國內外先進技術引進計劃;商簽並執行地方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協定;負責承辦引進外資和管理技術出口的有關工作;承辦在本市舉辦科技展覽會和科技學術會議以及新產品、新技術交流陳列會的審批事宜;承辦科技方面的外事活動。
(三)高新技術與工業發展科(編製2名, 科級領導職數1名)
研究擬訂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以及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的認定工作;聯繫指導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管理工作;負責高新技術向傳統產業的滲透與擴散,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進步;負責提出並組織實施工業科技發展計劃;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重大科技攻關計劃、火炬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項目的申報及組織實施;參與組織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和技術引進項目的論證、消化吸收和創新;參與組織企業技術改革、重大技術項目引進工作;指導促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孵化器、科技中介機構的建設;根據《陝西省民營科技企業條例》的規定,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審批和發展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管理和登記審查工作;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組織實施相關科技計劃;負責承辦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四)農業社會發展科(編製2名, 科級領導職數1名)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科技發展的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科技興農工作;負責提出並組織實施農業科技項目、農業新技術項目;組織實施農業新品種的引進、論證、開發與推廣;組織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和現代農業綜合科學試驗示範基地(點)建設;負責中、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及省農業科技創新專項、星火計劃的申報工作,協助做好科學技術普及、科技下鄉等工作;建立和發展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組織星火及農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農業科技的統計和匯總上報工作。
四、人員編製
市科技局機關行政編製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4正1副)。工勤人員(司機)2名。
五、其他事項
市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為市科技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財政全額預算,編製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市知識產權管理和重大專利技術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提出科技產業的發展戰略和推進產業化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產品項目布局,承擔科技產業發展中的科技和金融合作以及科技產業化項目推介融資工作;負責科技產業發展中技術引進項目的論證、消化吸收和創新等工作。

內設科室


政辦科:

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
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督辦;
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計劃生育;
重要文件的起草;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衛和接待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報帳勞資統計和資產管理
老幹部管理服務等行政事務工作。

計劃成果科:

主要職責:
負責科技興安的有關工作;
組織編製年度科技事業和項目發展計劃,編製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實驗項目的計劃及相關經費安排,會同金融部門籌措科技貸款,協助組織回收有償使用經費;
負責組織重大課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招標工作,負責本市承擔的國家和省安排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向國家和科技部門申請立項的科技計劃的組織編製工作;
組織對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負責新產品試製的認定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類科技機構建設,管理全市科技統計工作;
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記鑒定工作,組織國家省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和發明獎的申報和年度科技進步獎的評審獎勵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異議處理及糾紛裁決;
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培育發展和管理技術信息市場,組織協調全市技術交易活動,規劃建立技術市場管理人員技術經紀人和中介服務隊伍,監督指導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技術合同仲裁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合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科技保安和科技檔案登記工作;
負責管理全市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報並組織實施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國內外先進技術引進計劃,商簽並執行地方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負責承辦引進外資和管理技術出口的有關工作。

高新技術與工業發展科:

主要職責:
研究擬訂全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發展規劃,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以及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的認定工作;
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工作科研單位和科技型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的初審和申報;管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工作,指導火炬計劃和全市重點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有關科技垡項目的落實工作;
參與組織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誰和技術引進項目的論證消化吸收和創新,參與組織企業技術改革重大技術項目引進工作;
負責科技企業認定評審過程中的初審和日常工作,對科技型企業進行年度複核,推薦申報省級科技型企業工作;
管理和審批民營科技機構;
負責本局的中藥現代化項目的實施管理和日常工作。

農業社會發展科:

主要職責:
負責組建農業重點基地,組織協調重點農業科技攻關項目示範基地建設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的科研工作;
負責有關農業社會發展科技貸款項目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參與組織農業技術項目論證,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攻關項目;
組織協調涉及人口控制文化教育醫藥衛生體育文物保護減災防災及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工作,協調全市第三產業的科技發展和農業科學研究單位的業務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普計劃的制定檢查以及科普法規政策的宣傳調研和落實。

專利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組織編製擬定工作計劃報告;
組織編製專利事業規劃及實施;
調解處理與專利有關的糾紛和侵權案件;
管理專利技術市和無形資產評估;
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與協調;
負責專利及知識產權的宣傳工作;
指導協助發明人和設計人做好專利產權工作;
制定專利產業化實施方案,組織專利項目申報國家和省級專利獎工作。

直屬單位


市地震辦公室

主 任:王根壽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國家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監督檢查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報市政府批准后組織實施;編製年度防震減災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擬訂全市地震監測台網規劃;負責地震台網管理與運行維護,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地震觀測環境和監測設施的保護;組織開展地震群測群防工作;負責震情跟蹤、異常核查;根據地震監測信息研究結果,提出地震趨勢預測意見;
4、負責全市重大建設工程及安康城區160平方公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備案工作;監督管理及審查全市重大建設工程和易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單位的資格驗證和備案登記;負責對全市防震減災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縣區地震執法行為行政複議工作;檢查全市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要求的執行情況;指導農村建房和村鎮公共設施抗震設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民居建設工作;
5、負責擬訂全市地震應急預案;負責我市工作部門或機構和縣市區地震應急預案的備案;監督檢查本地區避難場所的設置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地震應急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6、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7、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助、督促有關單位做好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普及防震避震知識,增強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地震謠言、地震誤傳等突發事件,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8、推進地震科技進步,管理和組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及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
9、管理地方地震台站,指導縣、區防震減災業務工作。
10、負責安康市防震減災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主 任:謝 勇
主要職責:
1、組織國家科技部各類計劃項目申報及材料包裝與指導;
2、為中小型企業提供項目諮詢和服務,培育新產品和科技型企業;
3、舉辦各類培訓班,為企業提供技術市場信息技術轉讓率中介等;
4、中藥現代化信息編輯發布等工作;
5、組織開發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推廣工作;
6、引進項目、引進人才和人才輸出工作。

市科技情報研究所

所 長:周濤
主要職責:
根據本地科技經濟發展需要有側重地進行科技信息研究,為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重大科技和經濟活動的決策過程中提供有侳的信息依據,研究所致力於科技信息資源的採集、開發研究與管理,為科研攻關和技術創新開發提供及時有效的公益性信息服務,致力於本市科技信息網路的建設,加強科技信息的傳遞與宣傳;致力於科技宣傳工作,為本市的科技工作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提供科技信息的支撐。
主要業務工作有科技情報信息綜合分析研究、軟科學課題的研究、科技文獻資料的檢索查新服務、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及維護運行、科技期刊及信息資料的編輯出版、科技信息及新技術的傳遞與宣傳推廣等。

任免信息


2021年1月14日,安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張志群為安康市科學技術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