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教育局
廣東省博羅縣政府的職能部門
博羅教育局是廣東省博羅縣政府的職能部門,主管全縣的中小學教育。教育局下設辦公室、教育股、安保股、計財股、人事股、監察與審計室、縣教育考試中心、教研室、教儀站、德育辦、學生資助中心、縣政府教育督導室、職成辦等機構負責具體事務。
博羅縣教育局職責是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研究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指導和協調全縣和有關部門的教育管理工作。
博羅縣風景
博羅作為文明古縣之一,教育歷史源遠流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並不斷鞏固提高。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堅持實施“教育強縣”戰略,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2000年以來,先後被廣東省命名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先進縣”、“素質教育實驗縣”以及“以縣為主”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縣。據2007年統計,博羅現有各級各類學校314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學5所,職業學校4所,九年制學校10所,初級中學47所,小學276所;在校學生有161290人,其中高中階段學生25287人,初中學生46850人,小學生96585人;有幼兒園55所,在園幼兒有12267人;共有教職工8519人。21世紀以來,是博羅教育事業快速發展、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的重要時期。2000年,啟動了中小學布局調整工程,撤併規模過小麻雀學校60多所,建設項目學校35所,進一步整合了教育資源;2002年,實施了基礎教育經費落實歸位使用等工作改革,隨即建立了“以縣為主”的教育經費管理體制、教師人事管理體制、教育教學管理體制;2003年,啟動了老區山區破危小學改造工程,改造破危小學100多所;2004年,啟動了等級學校創建工程,全縣創建縣一級以上學校近100所,為建設規範化學校奠定了堅實基礎;2005年,啟動了生活設施改造工程,為16所農村中小學進行了生活設施改造;2006年,啟動了中小學新裝備工程,為全縣中心小學、中學裝備電腦室、語音室和實驗室,為中小學校接入教育數碼網,全面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2007年,啟動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C、D級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消滅了學校危房,改善了學校辦學條件。2007年,全縣農村實現了免費義務教育,2008年實現了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博羅歷來重視教育科研工作,目前已有50多個教育科研課題在省、市立項。2007年,為進一步推動教育科研工作,縣教育局與廣東省教科所合作,開展了“珠江三角洲經濟欠發達地區以生本教育促進素質教育的區域推進研究”,全縣有20所中小學校參與研究並成為實驗基地。教學研討與交流、教育教學課題實驗與研究已成為博羅教育的一個亮點。隨著教育研究和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素質教育得到進一步實施,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明顯提高。在2007年各級各類學科競賽中,全縣共有323人次獲得國家級獎項,有669人次獲得省、市獎項。2007年高考成績繼續攀升,再創輝煌,全縣前三批上線突破2800人,尤其是美術特色教育全線飄紅,全縣800名美術考生全部上線,其中本科上線率達90%,華僑中學杭承政、盧國祥兩位考生同時考上清華大學,刷新了我縣高考歷史記錄。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各國對具有國際化教育背景的高素質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大,教育國際化已成為當前全球教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此,博羅非常重視教育國際交流,並以博羅實驗學校為窗口,積極探索開展教育國際交流之路。近年來,與加拿大新世紀教育顧問中心和加拿大愛蕾國際教育機構進行了良好合作。2007年,全縣共有330多名師生參與到國際教育交流活動中。 2005年,博羅縣根據經濟社會和教育改革發展形勢,制定了《博羅縣“十一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指出今後一個時期全縣教育工作的奮鬥目標,即:到2010年,幼兒入園率要達到80%,幼兒教育入園率有較大提高;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初中凈入學率達到98%,初中畢生升學率達到95%以上,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7%以上,高質量、高標準普及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5%,高水平、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屆時,全縣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規模保持大體相當,覆蓋全縣的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現代化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和運營機制逐步完善,教育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程度明顯提高,基本實現創建“教育強縣”的工作目標。隨著博羅經濟的快速發展,博羅教育正迎來一個新的發展春天。目前,博羅全縣教育工作者正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博羅縣“十一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的奮鬥目標為藍圖,振奮精神,開拓創新,努力將教育打造成文明古縣博羅的一張新“名片”!領導介紹葉志雄(縣教育系統黨委書記、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博羅縣教育局總結大會
一、博羅縣義務教育規範化學校驗收認定程序1、學校自評:學校對照標準、查漏補缺、認真整改並撰寫自評報告;
博羅柏興學校
2、申報:各鎮中心小學、中學經過嚴格審查后,把符合標準的學校的申報材料(自評報告,推薦意見,其他材料)報送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3、驗收: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人員對具備資格的學校進行驗收;4、審定:經檢查驗收、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審核,縣教育局批准后,由縣教育局發文認定為“惠州市規範化學校”。
二、舉辦教育民辦非學歷培訓中心的程序
1、申請舉辦民辦非學歷的培訓中心單位或個人向我局提出辦學申請及可行性報告,將申請和報告送交縣成教辦;2、由縣成教辦看場地和初步審查辦學條件,經認可后,在15個工作日內發放申報表;
3、由縣成教辦會同博羅縣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評議委員會成員對辦學條件進行討論、評估,並報縣教育局領導班子討論同意,在30個工作日內回復;
4、登記、註冊,領取《辦學許可證》,可開始招生,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三、民辦教育機構廣告備案核准辦事程序
1、民辦教育機構將擬發布的廣告內容送縣教育局教育股;
2、教育股接到備案申請10天內答覆意見;
3、發布廣告的民辦教育機構憑教育局批複意見到廣告發布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四、民辦幼兒園(所)申辦程序
1、辦園單位或個人提出籌辦幼兒園的書面申請。辦園地點設在鄉鎮的,要提交該鎮中心小學審查,並加具鎮政府意見後送我局審批辦園地點設在縣城的,直接送我局審批。書面申請送交教育股;
2、經我局批准后,按國家規定的辦園標準進行籌辦。籌辦過程必須領取《衛生許可證》和《消防驗收意見書》。租賃房屋辦園的,還必須有房屋質量檢測證明;
3、籌辦完成後,到我局進行登記註冊。經我局審查合格后,發給《辦園許可證》;
4、取得《辦園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招生、教育教學活動。
五、基礎教育民辦學校申辦程序
1、申請舉辦民辦學校的單位或個人,取得當地鎮政府同意后,向我局提出辦學可行性報告和籌建申請(申請報告送教育股);
2、經我局批准后,可進行籌建工作(籌建的學校應在3年內達到辦學登記的設置標準,到期達不到標準設置或不申請辦學登記的,我局可取消其籌建資格);
3、籌建工作完成後,由舉辦者提交辦學報告,待我局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4、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后,方可開展招生、教育教學活動。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以及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規定;管理縣級教育經費,監督各學校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四)綜合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學校的教育、遠程教育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對教育質量進行檢查,指導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的管理。
(五)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和改革;協調規劃、管理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室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指導教育管理信息、統計、檔案管理。
(六)規劃並負責縣直屬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全縣學校的組織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負責學校的紀檢、監察工作。
(七)主管學校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八)負責全縣公立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幼兒園的教師招聘工作;主管全縣教師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並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九)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統戰、治安保衛和社團管理的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職能1、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
2、負責督查教育政策法規的實施。
3、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並督辦落實。
4、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保衛及局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5、負責教育信息的收集和發布。
6、負責教育局網站的管理。
7、負責無紙化辦公工作的開展與落實。
8、根據局機關中心工作開展調研。
二、教育股
職能1、負責全縣基礎教育的行政管理及學前教育管理工作。
2、指導學校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及按時基本普及高中教育。
3、負責學校德育、體育、衛生和青少年科普、藝術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4、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
5、負責初、高中學生的學籍管理。
6、承辦學歷教育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申辦審批業務。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財股
職能1、負責普教經費財務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各鎮校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2、負責做好各鎮、校正常經費的核算和調撥工作。
3、負責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各種經費的調劑計劃。
4、協助杜保部門做好教師的醫療保障工作。
四、人事股
職能1、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調配,教師招聘,幹部考察任免工作。
2、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工資調整,辦理離退休及老幹部服務工作。
3、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教師培訓,考核評估工作。
5、負責學校職工編製核定機構改革實施和推行公務員制度及年度考核工作。
6、負責本系統招工、招干工作。
7、負責教師職務評審的呈報工作。
8、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貫徹《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工作。
9、負責評議、推薦、呈報中小學特級教師和各種各級先進、勞模工作。
五、監察室
職能: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教育局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黨委和教育局全面負責。
其職責是: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
2、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
3、監督檢查黨委和教育局所管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單位的決議、決定情況。
4、負責檢查並處理黨委所管組織(單位)的黨員領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委所管組織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5、負責查處教育系統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及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和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查、控告。
六、考試中心
職能
1、貫徹落實省市招生文件精神,抓好考風考紀,依法治考。
2、負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組織考試和招生工作。
3、負責自考畢業生辦證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教研室
職能1、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基礎教育各階段課程實施方案、負責基礎教育課程開發與研究、並參與管理。
2、根據規定和需要組織編寫中小學各學科配套教材和教改輔助資料,指導用好教學用書、做好配套教材和教輔資料的使用指導與管理。
3、根據課程實施要求制定教學規範優化教學過程,組織開展教研活動和課程教材教法改革實驗,探索教學規律,總結、推廣先進教學經驗。組織學科競賽等,評選優秀教學成果。
4、為基礎教育信息網路建設提供教學信息資源。
5、組織教學檢查,負責教學質量評估與監控,為教育部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學校教師提供教學諮詢服務。
八、教儀站
職能1、負責規劃、協調、配備、管理、諮詢學校現代化教育裝備和實驗室、各類功能室、圖書館建設、學校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2、負責推進全縣學校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擬定各級各類學校計算機的配備、校園網的配備和電化教育硬體的裝備方案。
3、負責學校實驗室建設和各類功能教室的配備、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導工作。
4、負責擬定中小學實驗教師及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及指導培訓工作。
5、負責組織開展實驗教學、電化教育、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檢查,做好基本情況的統計工作。
九、學生資助服務中心
職能1.負責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完善助學體系。
2.管理各類學生資助檔案。
3.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資格審核,協助銀行做好貸款的發放及相應的管理工作。
4.管理和評審各類貧困助學金。
5.負責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十、德育工作指導中心
職能1.綜合管理、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制定和實施全縣中小學德育工作規劃。
2.指導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
3.指導學校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
4.組織開展德育工作研究,加強德育工作網路化建設,加強德育工作隊伍建設。
5.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開展校園心理文化活動,營造健康校園心理文化氛圍。
十一、督導室(掛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職能1、對本行政區域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
2、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制度及評估指標體系。
3、對下級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
4、對本行政區域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督導。
5、參與對下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抓教育工作的實績進行考核。
6、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的職責進行督導。
7、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及教師工資的發放進行督導、檢查。
8、統籌管理、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督導評估及其辦學水平等級評估。
9、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和專項督導,向本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反映分情況、提出建議。
10、組織教育督導科研和教育督導人員培訓工作。
11、參與評審教育先進集體與個人。
12、承辦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縣成教辦
職能1、指導全縣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2、協助縣廣播電視大學開展有關業務工作。
3、做好舉辦培訓中心的審查、登記、審批、發證、換證、年審等工作。
4、對全縣的中職學校和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進行管理。
十三、學校安全維穩和後勤保障股
職能1.負責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安全保衛、消防、交通、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及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等。
2.組織協調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4.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工作專項指導。指導公立學校的保衛工作。
5.配合縣委綜治委、維穩辦、“610”辦做好各項工作。
6.負責制定全縣勤工儉學發展規劃,指導支持和協助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勤工儉學。
7.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保障工作。
葉志雄(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教育局全面工作。
賴其珍(縣教育系統黨委書記、局黨組副書記)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和內部審計、行政審批工作。
周建華(縣教育系統黨委副書記、局黨組成員)協助黨委書記主持縣教育系統黨委全面工作,分管黨政辦(服務大廳、信訪辦、綜治辦)、電教站(教育信息中心)、團委、督查辦,負責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教育信息化、精準扶貧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系統黨建工作。
黃衍營(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分管計財股、結算中心,負責教育經費安排、會計核算、教育收費、建設及資產管理工作。
曾月明(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學校安全與後勤保障股、人事股、工會,負責組織人事、師資培訓、安全與後勤保障、老乾工作。
劉淑瑩(縣教育局副局長)分管督導室、體衛藝指導中心、婦委會,負責教育督導、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
曹善開(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教研室、德育工作指導中心,負責教育質量監測、關工委工作。
徐獻基(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成辦、學生資助服務中心,負責教育資助、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聯繫紀檢監察工作。
鄧世權(縣教育系統黨委委員、局黨組成員、考試中心主任)分管教育股,負責教育考試、招生工作。
梁麗絲(掛任局長助理)協助局長工作,協管人事股、學校安全與後勤保障股、工會,分管食品安全和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