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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紹武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原局長
劉紹武,山東煙台人,曾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一級警監,法學博士。
長期從事公安工作,歷任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法制辦等部門領導職務,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法制、預審、監管、刑偵、經偵、禁毒、特警、科技信息化建設等重點工作,多次指揮重大警情處理,具有豐富的基層和警務實戰工作經驗。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北京市禁毒委員會副主任,曾任奧運北京安保指揮中心常務副總指揮、奧運安保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奧組委安保部部長,2010年3月底被任命為北京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5月,擔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
2016年12月不再提擔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
劉紹武
2010年4月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組織全國治安系統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三項建設”和上海世博會安保、廣州亞運會安保等中心任務,全力投入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深入開展重點打擊整治行動,積極推動治安管理創新。
曾參與主編《收集刑事證據實務》等著作;另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人士介紹,2009年4月,劉紹武被聘為該院兼職教授。
2010年12月,提出“失足婦女”概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劉紹武:“以前叫賣淫女,現在可以叫失足婦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公安部再次重申: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用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方式羞辱賣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