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國以禮

孔子的法律思想用語

為國以禮是孔子法律思想用語。用禮治理國家。《論語·先進》:“為國以禮,其言不讓,是故哂之”。源於西周的“禮治”思想。對後世禮制的發展,“禮儀之邦”的形成有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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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為國以禮”的具體內容有:禮是根本的國家制度;禮的範圍擴大到民間,突破了西周的“禮不下庶人”原則;“舉賢才”補充周禮的“親親”原則;禮是“五倫”原則的條文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