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承
陶承
陶承,女,湖南長沙人,原名劉桃英,長沙縣新康都靖港(今望城縣靖港鎮)人,1893年生。幼孤家貧,由舅父寄養鄰居(乾娘)家。13歲習湘繡,18歲與歐陽梅生完婚,住長沙三興街。1928年2月丈夫為革命犧牲,翌年她攜子女去滬,在上海工聯、共青團中央秘書處和中央國際事務團以“住家”婦女身份掩護革命,並改名陶承。1931年,長子歐陽立安為革命慘遭殺害,她含悲忍痛,於1938年夏帶著兩個兒女輾轉到武漢八路軍辦事處要求分配任務,並堅決請求組織把兩個孩子送去延安,獲得批准。是年秋,她被分配去重慶八路軍辦事處工作,后調四川壁山戰時兒童第五保育院,負責教養難童。1943年6月,到達延安,得知小兒子稚鶴已在抗日戰爭中英勇犧牲。民族多難,痛失親人,她化悲痛為力量,積極投入延安大生產運動,同時堅持學習文化,后參加懷安詩社練習詩文,於1948年加人中國共產黨。
新中國成立后,她先後任政務院、內務部、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機要秘書。1956年寫成《我的一家》一書,深受青年讀者喜愛。該書發行600萬冊,后被改編為電影《革命家庭》。 “文化大革命”期間,陶承受到迫害,身陷囹圄,時逾五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她將多年口述的革命回憶錄輯成《祝福青年一代》出版,被共青團中央列入“全國青年振興中華讀書活動”推薦書目。她將一生獻給革命事業,被人民譽為“革命母親”。1986年7月11日,陶承病逝於長沙,終年93歲。
陶承(1893——1986)女,湖南長沙人。少時進湖南湘繡館學刺繡。清宣統三年(1911年)與歐陽梅生結婚。民國16年(1927年)在中共漢陽縣委負責掩護機關、保管文件的工作。
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后,陶承轉移至上海。民國18年6月擔任上海工會聯合會的機關掩護工作,一月後,調至共青團中央秘書處掩護機關。該機關設在公共租界卡德路(今石門二路)樹德里一幢小洋房內,陶承的對外身份是國民黨第九軍顧祝同手下副官的太太。平時負責收藏與分發文件工作,開會時擔任警衛。當時中共領導存在“左”傾盲動主義,一味號召中心城市不斷舉行遊行示威與飛行集會,造成大批積極分子被捕,秘密機關屢遭破壞。由於陶承的掩護工作十分巧妙,出入都有嚴格規定,因而在兩年中共青團中央秘書處這個機關沒有遭到敵人破壞。民國20年11月,陶承被調至中共中央國際事務團去掩護機關,該機關設在公共租界麥特赫司脫路(今泰興路)張家花園一幢三層洋房內,陶承的對外身份是商務印書館林股東的太太。翌年初,因交通員被捕叛變,機關遭破壞,陶承與黨失去聯繫。抗日戰爭爆發,得到紅軍改編為八路軍的消息后,母子三人即隨難民群輾轉抵漢口,通過漢口八路軍辦事處將兒子稚鶴送到延安,陶承服從組織分配,隻身奔赴重慶。
民國27年,陶承在重慶八路軍辦事處從事機要工作,后調第五保育院。民國32年夏,組織決定她去延安。陶承經受了丈夫歐陽梅生、兒子歐陽立安、歐陽稚鶴先後為革命犧牲的嚴峻考驗,強忍失去親人的悲痛,堅持革命工作,民國3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建國后,先後在政務院、內務部、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工作。著有《我的一家》,發行600多萬冊,成為進行革命傳統、革命理想教育的優秀教材,北京電影製片廠改編成電影《革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