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權利論是指現代西方環境倫理學理論。認為人類應當把道德應用的範圍擴展到所有的動物,尊重動物的生存與發展權利。1975年,澳大利亞辛格(PeterSinger)出版了《動物解放》一書,在西方掀起了動物權利運動。動物權利論分為功利主義和義務論兩種類型。辛格是功利主義的動物權利論的代表其倫理思想的核心是平等原則認為人的利益和動物的利益同等重要,遵循邊沁的功利主義論斷,認為人類道德思考的對象是感覺而不是理性,具有感覺的動物同樣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因而也具有利益,這些利益的受損導致痛苦。
功利主義尋求最大限度的利益滿足,不論是人類利益還是動物的利益。根據平等原則,動物的權利應當受到尊重,優待動物,重視動物的權利。認為這是“意義深遠的道德革命部分”。